每日經濟新聞 2024-01-17 18:44:18
每經編輯 黃勝
上海金融法院官微1月17日宣布,其近日通過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向澤達易盛特別代表人訴訟案投資者發放賠償款共計2.8億余元,現已發放完畢。由于個別證券資金賬戶異常,尚未收到賠償款的投資者可聯系上海金融法院執行局予以申領。
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
澤達易盛特別代表人訴訟是全國首例涉科創板上市公司特別代表人訴訟,也是中國證券集體訴訟和解第一案。該案民事調解書生效后,各被告均依約履行。上海金融法院劃撥賠付款項至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賠償款項自動分配機制發放至各原告投資者證券資金賬戶。
作為證券集體訴訟和解工作的首次成功嘗試,澤達易盛特別代表人訴訟案于2023年4月立案至款項執行完畢,歷時不足9個月,充分體現了金融司法對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的公正、高效、便捷。
2023年12月26日,上海金融法院審理的投資者訴科創板上市公司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澤達易盛公司)及其實控人、高管、中介機構等12名被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以調解方式審結。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小投服)代表7195名適格投資者獲2.8億余元全額賠償。該案是全國首例涉科創板上市公司特別代表人訴訟,也是中國證券集體訴訟和解第一案。
圖片來源:上海金融法院公眾號
對此,華東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羅培新表示,該案是涉科創板上市公司特別代表人訴訟第一案。上海金融法院通過調解合理分配各方責任,體現了上市公司的主體責任、中介機構的“看門人”責任以及實控人等的個人責任,引導市場主體歸位盡責。同時充分發揮證券特別代表人訴訟“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制度優勢,集中高效化解群體性糾紛,很好地兼顧了投資者利益和證券市場風險化解。通過調解,七千余名投資者獲得全額賠付,投資者覆蓋面很廣,案件的審理做到了公平、適度與均衡,具有重要的示范意義。
圖片來源:上海金融法院公眾號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邢會強表示,“和解勝于判決”,證券集體訴訟中的和解尤其值得大力提倡。和解體現的是雙贏的結果,避免了后面曠日持久的上訴和執行,降低了投資者維權成本。而且由于證券集體訴訟金額的巨大,如果由法院直接判決被告承擔連帶責任,可能導致責大于過,威懾過度。而和解能夠避免剛性判決的負面作用,既使投資者獲得一定的賠償,同時又避免被告破產倒閉和市場退出,是證券集體訴訟的更好出路。本案在我國證券民事訴訟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上海金融法院公眾號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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