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2-01 19:29:58
每經編輯 程鵬
1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在《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一文中公布了,上海嘉定區某單位干部王某,13次私自出國旅游,受到政務撤職處分。
4年13次
熱衷于出國旅游
“這些錯誤本可以避免,但由于我平時對自己要求不嚴格,作風松散,紀律松懈,才導致了這樣的嚴重后果……”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資料圖)
上海市嘉定區某單位干部王某熱衷于出國旅游,但由于其認為審批流程“繁瑣”,且擔心出國(境)次數過多“影響不好”,便動起了歪腦筋。按照規定,他的護照和港澳通行證由單位統一保管。為了繞開組織程序,他假借遺失重新辦理了證件。2015年至2019年,他多次編造國內旅行目的地申請公休假,實則前往俄羅斯、泰國、日本等國游玩。2023年11月,王某因13次未按規定向組織報告因私出國(境)事項,受到政務撤職處分。
“王某身為公職人員,紀律規矩意識卻十分淡薄。”嘉定區紀委監委審查調查人員表示,王某一直心存僥幸,以為組織不會發現,所在單位對其頻頻請假外出的情況也沒有引起重視,管理松懈,未能及時發現問題、盡早遏制,教訓深刻。
干部出國(境)有啥規定
對于領導干部出國(境)問題,早有明確規定。
199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紀委、中組部等部委《關于加強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出國(境)管理工作的意見》中明確,“領導干部申請因私出國(境),須嚴格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經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同意后,再到公安部門辦理出國(境)手續。”
其中,“中央管理的廳(局)級干部申請因私出國(境),須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或中央部委、國家機關部委黨組(黨委)提出意見報中央組織部審批。”
此外,《意見》還提到對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申請出國(境)定居的規定,“領導干部申請出國(境)定居(包括申請辦理前往港澳通行證),要區別不同情況辦理審批手續。擔任現職的,要在辭去現職一年后,離、退休的,要在辦理離、退休手續半年以后,按干部管理權限報上級黨委及組織、人事部門審批。”
2008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的若干規定》中也明確,因公出國(境)管理實行“計劃報批”制度和“量化管理”機制。
對于離、退休的廳(局)級以上干部因私出國(境),2003年中組部等也發文明確,“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所在工作單位對申請人出國(境)的意見。”
編輯|程鵬 杜波
校對|孫志成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資料圖)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澎湃新聞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