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1 09:45:54
每經AI快訊,3月1日起,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印發的《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試行)》施行,要求重點排污單位應當依法依規按照規定的點位、數量、項目及頻次,在規定時限內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監控平臺聯網,未保證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將被處罰。
排污單位應對自動監測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如實、及時、完整地向社會公開自動監測數據,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做好自動監測設備的安全管理,負責規范處置自動監測設備運行維護中產生的廢液。(央視新聞)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