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3-04 12:40:57
每經編輯 李澤東
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快遞新規”)自3月1日施行以來,實施效果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其中,“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的規定成為討論的焦點。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王郁彪 攝
近日,“快遞員得知新規兩天后離職”的話題長期霸榜微博熱搜第一位。
快遞新規施行后,網友們也有不同意見,討論熱度持續高漲。有人說新規施行3天,并沒有明顯改變,他的快遞還是被扔在驛站。
有人認為需要規范和改進的不是快遞小哥,而是快遞公司。應該多招聘些快遞員,而不是一個人干十個人的活兒。
也有網友表示,上班族真的很需要快遞驛站,并不想讓快遞送上門。
當然,更多網友提出了給消費者自主選擇的建議。選擇送上門就多加點錢,不加錢的就直接放在驛站,這樣既能滿足消費者不同的需求,也能保證快遞員的收入。
打電話被拒接怎么辦?放到家門口丟件了怎么辦?貴重件怎么處理?3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新規沒有對這些進行詳細的規定,快遞公司也沒有對快遞員明確具體的責任認定。
據央廣網報道,快遞員馬先生仍然將快件放在了快遞柜和驛站。“公司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必須按照新規執行,如果依照新規硬性要求每單配送前必須電話確認,我覺得這無法實現。”他解釋,公司對快遞員所負責派送的快件有時效性要求,如果產生積壓未派送情況,每件快遞處以10元罰款。如果每單配送前必須電話確認,600多件快遞根本不可能在規定的時間內逐個確認,這些工作量是以往的幾倍。
“我們站點現在有快遞配送員40人,如果依照新規執行,要保持原有效率,起碼需要100人。”馬先生表示,快遞新規施行后,快遞員權益目前是沒有后續保障的,若產生的罰款全部由快遞員來承擔的話,最后只能選擇離職。
張利是在聽到快遞新規施行消息兩天后提出離職的,她已經在這片小區送了兩年多快遞,對家家戶戶都很熟悉。“我覺得干不下去了,本身收入就不太穩定,經常被罰錢,這個新規出來之后,我感覺更難了,只好另謀出路去了。”簡單交接之后,風濤成了她的“繼任者”,上崗初期,風濤的派件任務相對會少一些,但派件過程中穿插的取件、寄件仍使他焦頭爛額。
截至目前,多家快遞公司對此表態。
京東:將上門服務作為服務標準之一
京東物流相關負責人表示,京東快遞始終將上門服務作為服務標準之一。攬收、派件不上門承諾必賠付的服務目前已覆蓋北京、上海、杭州、廣州、深圳、烏魯木齊市等50個城市。
申通:明確要求按照客戶需求進行派送
申通快遞相關人士表示,對于末端派送服務規范,申通快遞明確要求按照用戶需求進行派送。該人士稱,公司會通過數智化手段提升履約能力,為商家履約提供極具性價比的快遞保障,為用戶提供高效便捷的寄遞服務。
圓通:智能語音服務節省溝通時間
圓通某一網點負責人表示,圓通將嚴格落實相關規定,并積極應對和改革,一方面把選擇權交給客戶,做定制化服務和配送;另外一方面,多出來的工作量會調整用智能語音服務來節省溝通上的時間,做好與客戶的溝通確認工作;另外,做好按需配送。
菜鳥速遞:送貨上門是標準服務
菜鳥速遞方面稱,“派前電聯、送貨上門”是一直堅持的標準服務。同時也推出星級快遞員激勵,服務好、被評為月度五星快遞員,每個月可以獲得1100-1200元不等的獎勵,讓快遞員“勞有所得、多勞多得”。
順豐:提高按需上門履約率
順豐客服回應表示,未經客戶授權不代為簽收,還有未經客戶授權不投放快遞柜(服務站)是公司多年長期堅持的服務標準。公司通過大數據對每個區域的件量進行分析,合理分配員工負責的范圍;會提前通過APP設置和電聯的方式,了解客戶收件偏好和需求,提高按需上門的履約率。
“矛盾點就是有部分快遞公司總部沒有充分地準備和應對。”物流行業專家趙小敏在接受央廣網記者采訪時指出,對于快遞新規施行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不應將責任推到快遞員和快遞網點,更不能把矛盾轉移至快遞員和消費者之間。
對于此次快遞新規中引發多方關注的快遞服務條款,趙小敏指出,“這并非首次提出,早在2018年實施的《快遞暫行條例》就有相關規定;從《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自2022年1月公開征求意見到如今正式施行,已有兩年多的時間,在此期間給了快遞公司充足的時間來準備。”
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明確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根據此次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未經用戶同意代為確認收到快件的、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拋扔快件、踩踏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從消費者反饋來看,直接將快遞投放到驛站的確存在諸多不便,比如在遇到大件商品或惡劣天氣的情況下,消費者普遍希望能送貨上門。同時,對于快遞員來說,讓快遞員打電話通知每一個收件人,在其承擔的快遞派送數量過大時,對派件效率有所影響。
“快遞公司總部應該堅決兜底、承擔責任,比如通過智能電聯等技術手段提升效率,而不應該讓快遞員和網點來承擔這部分派送成本。”趙小敏指出,“快遞公司總部如果把責任推給網點和快遞員,簡單通過罰款來提升快遞效率,那最終將因小失大,導致品牌失去市場競爭力,把市場讓給競爭對手。”
從長遠來看,趙小敏指出,圍繞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快遞新規的實施旨在推動快遞行業從市場定位、商業模式、綠色發展、社保體系等多方面實現提升。
“未來在快遞新規實施推進過程中,還涉及快遞企業與電商平臺之間合作條款的變動,包郵機制、快遞企業價格體系等都需要有所調整,面對這些變化,需要快遞公司充分準備、積極應對。”趙小敏指出,“快遞行業正處在加速競爭洗牌的過程中,其中一定會有快遞企業率先打破現有局面,我們呼吁快遞企業積極探索有效可行的解決方案,真正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
3月1日,央視《新聞周刊》欄目對此發表評論稱,此次新規強調了收件人具有選擇權,有助于提升快遞服務的質量,但由此也有一些擔心,如果一段時間內始終聯系不上收件人,那該怎么辦呢?相信新規實施并不是終點,在實踐中不斷完善細則,才能讓快遞服務更加人性化、精細化。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央廣網、齊魯晚報、央視《新聞周刊》、公開資料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王郁彪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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