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3-31 12:46:27
每經編輯 段煉
據新華社,3月29日,位于河北省邢臺市沙河市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葛泉礦發生一起安全事故,2人被困。事故發生后,多部門展開緊急救援。
3月30日晚,冀中能源官網發布通報,確認2名被困人員死亡。
超500億元資產國企
旗下煤礦發生頂板事故,2人遇難
冀中能源通報稱:2024年3月29日4點42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葛泉礦東井1277運料巷掘進工作面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2人被困。事故發生后,該礦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現場人員第一時間開展救援工作,并按程序上報有關部門。省、市、企業相關領導迅速趕到事發現場指揮救援工作。礦山救護、醫療、公安等部門積極參與現場救援。
截至3月30日18點50分,現場救援結束,兩名被困人員不幸遇難。事故原因正在調查,善后工作已經展開。
官網資料顯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經原國家經貿委和中國證監會批準,由邢臺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邢礦集團)以其所屬的東龐礦、邢臺礦、葛泉礦三礦凈資產,獨家發起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9年8月6日公開發行10,0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股票,并于1999年8月26日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成立。公司股票于1999年9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碼“00093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注冊資本為35.34億元,冀中能源集團為公司控股股東,持股比例為32.81%,冀中能源峰峰集團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和冀中能源張家口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權比例分別為16.90%、6.88%和 0.57%,冀中能源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本總額的 57.16%,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河北省國資委。
公司擁有14家子公司,涉及煤炭、化工、電力、建材四大產業板塊。其中,煤炭板塊是公司的支柱產業,下轄邢臺、邯鄲、峰峰、山西、內蒙古五個礦區19座礦井,總地質儲量29.31億噸,年核定生產能力3,265萬噸,產品以優質煉焦煤1/3焦煤、肥煤、氣肥煤以及瘦煤為主。化工板塊擁有年生產能力63萬噸PVC、20萬噸燒堿的聚隆化工和年生產能力150萬噸焦炭的金牛天鐵兩家企業。電力板塊擁有總裝機容量6.3萬千瓦的矸石綜合利用電廠。建材板塊主要是年生產能力8.5萬噸玻纖的金牛玻纖公司和年生產能力20萬噸玻纖的冀中新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總資產514.86億元,凈資產249.32億元,資產負債率51.58%,在冊員工41,445人。2022年度,公司營業收入360.36億元,利潤總額70.27億元。
去年曾3次因信披違規被通報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冀中能源曾第三次因信披相關問題被通報。對此,冀中能源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確實存在工作上的失誤。
2023年3月3日,冀中能源發布公告稱,收到深交所對冀中能源及相關當事人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公告顯示,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監管局(以下簡稱“河北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及深交所查明的事實,冀中能源及相關當事人于2022年7月3日、4日以預付賬款方式向控股股東冀中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冀中集團”)的關聯方河北京冀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冀工貿”)提供4億元財務資金且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22年9月30日才將上述資金收回,日最高余額為4億元,占上市公司2021年經審計凈資產的1.92%。
鑒于此,深交所對冀中能源和其控股股東冀中集團及其關聯方京冀工貿均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此外,對冀中能源董事長劉國強、總經理閆云勝、財務負責人兼董秘鄭溫雅、時任副總經理王濤也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然而僅僅三個月后,2023年6月2日,冀中能源再次發布公告稱,收到來自河北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此次收到的處罰也與關聯方有關。
公告顯示,冀中能源因涉嫌未按規定披露在冀中能源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超出股東大會議定限額的存款,此前2023年4月份曾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同時,公司控股股東冀中集團因涉嫌組織、指使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規定披露在財務公司超出股東大會議定限額的存款,也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據了解,冀中能源與財務公司均為冀中集團的控股子公司。財務公司是冀中能源的關聯方。冀中能源在財務公司的存款構成關聯交易。2020年6月份至2022年4月份,冀中集團通過多種形式組織冀中能源增加在財務公司的存款,并指使冀中能源暫不披露相關信息。期間,冀中能源在財務公司的存款余額最高達到123.48億元,較已披露的最高限額增加73.48億元,增加額占2019年經審計凈資產的32.05%。
從處罰來看,河北監管局依據《證券法》對冀中能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對相關當事人給予警告并處以相應的罰款。
2023年8月8日,冀中能源再次發布公告稱收到深交所監管函,此次監管函再度涉及信披問題。
據披露,山西冀能青龍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龍煤業”)為冀中能源控股子公司,冀中能源持有青龍煤業90%股權,冀中能源關聯方山西冀中能源集團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山西冀中”)持有青龍煤業10%股權。青龍煤業為在建礦井,為加快青龍煤業的建設進度,冀中能源和山西冀中通過財務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青龍煤業提供委托貸款。
公告顯示,2020年9月15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間,冀中能源持續向青龍煤業提供委托貸款;截至2023年7月25日,前述貸款日最高余額為66273.39萬元,占冀中能源2022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3.14%。深交所稱,冀中能源未及時就相關財務資助事項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據證券日報,對此,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表示,年內多次因為信息披露問題被通報,說明公司在信息披露和內控制度上可能存在一定缺陷。此外,違反《證券法》制定的信息披露規定,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被行政處罰后,上市公司以及其他責任人,可能將會面臨投資者的集體索賠訴訟。
編輯|段煉 蓋源源
校對|王月龍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新華社、冀中能源官網、冀中能源公告、證券日報、公開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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