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4-08 15:38:24
每經AI快訊,4月8日,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微信公眾號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負責同志就《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答記者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選定的特許經營者及其投融資、建設責任不得調整。確需調整的,應當重新履行特許經營者選擇程序。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的項目如發生變更建設地點、調整主要建設內容、調整建設標準等重大情形,應當重新履行審批、核準、備案程序。特許經營項目涉及運營主體實質性變更、股權移交等重大事項的,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