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4-10 22:15:07
每經記者 于垚峰 每經編輯 張海妮
4月10日晚,桂林旅游(SZ000978,股價7.48元,市值35.02億元)發布公告,稱已向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對子公司桂林桂圳投資置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桂圳公司)三位股東提起訴訟。2012年至2017年間,桂林旅游曾與三被告就合作開發桂林市翠竹路35號地塊簽署了一系列協議,包括《合作備忘錄》《股權轉讓合同》《備忘錄》等。然而,三被告未履行相關義務,給桂林旅游造成了損失,因此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桂圳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冊資本1000萬元,是一家集房地產開發、經營、銷售等業務為一體的房地產開發三級資質企業,擁有桂林市象山區翠竹路35號宗地1.6萬平方米50年使用權。其中,文良天出資590萬元,占注冊資本59%;劉美希出資4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40%;廣西桂圳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出資10萬元,占注冊資本1%。
根據桂林旅游當時的公告,上市公司以自籌資金1.014億元收購桂圳公司65%的股權,成為其控股股東,旨在進一步推進上市公司由純旅游型企業向旅游與旅游地產協調發展型企業轉型,由相對傳統的旅游產品和業務向高端、休閑多元型產品和業務轉型。
收購完成后,桂林旅游將持有桂圳公司65%的股權,文良天將持有35%股權。在收購的基礎上,桂林旅游與文良天將對桂圳公司增資5000萬元。其中,桂林旅游增資3250萬元,文良天增資1750萬元。
根據公告,桂林旅游與三被告在《股權轉讓合同》中明確約定,三被告負有使桂圳公司“取得翠竹路35號地塊可建設成為融辦公、酒店、商業為一體的綜合型項目的所有合法有效的行政審批、許可手續”,以及天之泰大廈“辦理完成該建設項目作為融辦公、酒店、商業為一體的綜合型項目使用的經營許可等相關行政審批、許可手續”的義務。
2013年1月30日,上市公司與三被告簽署《股權轉讓合同》,受讓三被告轉讓的桂圳公司65%股權。然而,在股權交易完成后,三被告卻未能履行相關義務,導致公司利益受損。
桂林旅游表示,目前,象山法院尚未受理此案,本次訴訟對公司本年度及期后利潤的影響還無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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