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4-23 22:25:17
◎上海市二中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裁定撤銷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2021)滬0107民初6549號民事判決,案件發回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重審,上訴人上海中遠物業管理發展有限公司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35.22萬元予以退回。落款日期為2024年4月3日。
每經記者 陳利 每經編輯 陳夢妤
一年過去了,上海中遠兩灣城小區業主們還沒拿到物業返還的4000萬元物業費,而雙方的糾紛還在繼續。
4月23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中遠兩灣城小區業委會審計組組長賀先生處了解到,原本已于2023年初進行了判決的案子,因中遠物業不服普陀區人民法院判決結果,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現在是撤銷之前普陀區法院的判決,發回重審。”
對于這一裁定結果,賀先生告訴記者,小區業主們召開業主代表溝通會,推進業主聯名上訴相關事宜,繼續以法律手段維護小區居民的合法權益,“3天時間已有超2000名業主簽名。”
在上海,中遠兩灣城小區業委會被稱為“最牛業委會”,只因該小區業委會不僅炒掉了管理小區長達20年的物業公司,還請來專業律師團隊和審計團隊,全面審計過去20年物業賬目,倒查20年的公共水電及停車費,最終在2023年1月底,上海普陀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要求中遠物業公司返還全體業主4000余萬元。
若這筆4000萬元返還金到位,根據業主們簡單的按戶分配計算,小區12000多戶業主,每戶都能分得3300多元。
但一年過去了,業主們并未收到返還金,反而官司還在繼續。中遠物業當時不服判決結果,并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4月23日,賀先生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小區業委會當年3月就收到了中遠物業的起訴書,5月中旬進行了第一次開庭舉證及一次線下異步審理,但“審判結果是今年4月初才下來的”。
(注:異步審理是一種訴訟審理方式,允許訴訟參與人在不同時間和地點通過非同步的方式參與訴訟活動,這種方式打破了傳統庭審的時空限制,提供了訴訟便利)
根據業主代表提供的一份民事裁定書,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4日立案,組成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審理。
該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裁定撤銷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2021)滬0107民初6549號民事判決,案件發回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重審,上訴人上海中遠物業管理發展有限公司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35.22萬元予以退回。落款日期為2024年4月3日。
對于這一裁定結果,賀先生明確表示不認可,并將與業主們繼續以法律手段維護小區居民的合法權益。
“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審限是3個月,如果再拖就一年以上了,時間拉得太長了。”
作為上海內環內最大小區,中遠兩灣城建成于2000-2006年,分為東西兩區,一共有96幢超過30層的高樓,約可容納12000多戶、5萬多名業主,光停車位就有7000多個。
貝殼找房顯示,目前小區二手房掛牌均價約8.8萬元/平方米。
業主提及的案件另一方中遠物業系小區前任物業公司,也是開發商自配物業,管理該小區達20年之久,直到2015年小區成立業委會后,進行費用審計時發現了管理混亂、賬目不清。
由此,業主們便開始籌劃換掉中遠物業,2019年第三屆業委會成立,小區業主對業委會的明確要求就是:選聘物業、對原物業全面審計。
此后,經過一番復雜運作,該小區新上任業委會終于成功炒掉原物業公司,并于2021年2月換成了萬科物業。后經全體業主授權,業委會成立了審計工作小組,對中遠物業提出了審計方案,但后者拒絕配合,這才進入了訴訟環節。
2023年1月底,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釆納了小區業主的訴求,判決中遠物業返還全體業主共計4000萬元。此外,案件受理費高達35.22萬元,由中遠兩灣城業委會負擔15萬元,中遠物業負擔20.22萬元。
不過,彼時上海市尚法律師事務所房地產部主任律師唐震東、上海市光明律師事務所律師付永生均表示,本案中“判決向業主委員會返還公共收益”這樣的訴訟請求與判決內容與法律規定不符,給被告翻案留下了漏洞。
據悉,目前小區業委會正在推進業主聯名上訴的相關事宜,“截至目前,3天時間,已有超2000名業主簽名。”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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