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4-25 19:38:39
孫新介紹,不能用一般的健康體檢代替職業健康檢查。二者的檢查對象、目的、組織形式以及法律依據、臨床診斷依據等都不一樣。
每經記者 李宣璋 每經編輯 陳星
4月25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就“推進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護佑人民群眾生命健康”舉行發布會。
今年的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2個全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記者了解到,2023年,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相關單位共同對國家“十四五”職業病防治規劃進行了中期評估。
評估結果表明,通過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職業病防治的各項重點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和明顯成效。
職業健康是從業者的權益,從業者在工作當中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避免受到傷害?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所長孫新表示,職業勞動者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接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接受定期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治療與康復的權益。
用人單位要履行以下幾個職責:一是合同告知。用人單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時候,要在勞動合同里明確寫明工作場所,該崗位存在哪些職業病危害以及后果,包括防護設施等保障措施。二是警示告知。工作場所如果存在職業病危害,要在明顯的位置以圖形或者警示語等形式標明,說明該工作崗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種類,以及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
另外,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定期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分為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幾個階段。發生應急事故后,勞動者接觸職業病危害,要開展應急職業健康檢查。離崗時,針對存在的長期健康損害,也應當接受離崗健康檢查。
企業如果存在職業病危害,要定期開展檢測和評價,要向勞動者書面告知,并在公告欄告知。
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要向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包括防護口罩、護耳塞等。一旦發生了疑似職業病或職業病,用人單位有責任組織職業病人進行診斷鑒定,包括后續的治療康復。
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如果用人單位管理人員明顯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勞動者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隨著健康觀念的深入人心,勞動者越來越關注職業健康問題。那么,可以用一般的健康體檢代替職業健康檢查嗎?
孫新介紹,不能用一般的健康體檢代替職業健康檢查。二者的檢查對象、目的、組織形式以及法律依據、臨床診斷依據等都不一樣。
第一是對象不同,一般健康體檢所有人都可以參加,但是職業健康檢查主要是針對在工作場所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進行的。
第二是目的不同,體檢主要是了解自己的健康狀況。職業健康檢查主要是早期發現職業病、職業禁忌證等,發現這些問題后,勞動者要調離這個崗位,進一步減少職業健康損害。
第三是組織形式不同,職業健康檢查是用人單位組織,要出具證明,提供接觸人員名冊,向檢查機構明確在工業場所接觸的是粉塵、毒物還是噪聲,種類和濃度、強度等。
第四是依據不同,一般健康體檢依據的是臨床診斷。職業健康檢查主要是工作場所接觸的粉塵、化學毒物等,濃度和強度決定了檢查周期。
第五是技術要求不同,職業健康檢查必須在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的醫療機構開展,對主檢醫師、設備、條件都有要求。在結論方面,體檢一般是狀況良好或者患有疾病。職業健康檢查的結論包括未見異常、復查、疑似職業病、職業禁忌證和其他疾病。
最后是處理方式不同,一般體檢發現了健康損害,醫生會要求復查、診療。職業健康檢查除了臨床醫學建議以外,還會提出調離崗位等意見。
封面圖片來源:新華社記者 姚劍鋒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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