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6-17 22:59:03
每經記者 趙李南 每經編輯 董興生
6月17日,深交所向永安林業(SZ000663,股價4.38元,市值15億元)及相關責任人下發“監管函”。
深交所表示,6月17日晚,永安林業披露的公告顯示,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年度報告》披露內容存在錯漏。
具體而言,永安林業的《2022年年度報告》中“主營業務分析”部分披露內容存在錯誤,《2023年年度報告》中“聯系人和聯系方式”“主營業務分析—收入與成本”“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情況”“報告期內董事履行職責的情況”“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在報告期內的情況”等部分披露內容存在錯誤。
同時,永安林業《2023年年度報告》中“報告期內公司所處行業情況”“出售重大資產情況”“報告期內接待調研、溝通、采訪等活動”“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況”等部分披露內容存在遺漏。
深交所認為,永安林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永安林業的董事會秘書楊延冬作為信息披露負責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對永安林業的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6月17日,福建證監局對永安林業下發了《關于對福建省永安林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楊延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福建證監局稱,經查,永安林業《2023年年度報告》中部分合同履行情況、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相關信息、董事會決議日期、接待投資者調研情況等信息披露不準確。永安林業董事會秘書楊延冬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2023年年報相關披露不準確事項承擔主要責任。
福建證監局決定對永安林業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楊延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15742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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