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7-19 16:16:34
每經AI快訊,7月19日,ST聆達公告,公司通過自查發現,公司和子公司為第三方提供了擔保,該擔保未履行相關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構成違規對外擔保。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九章9.4第(五)條及9.5條的規定,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解決違規擔保問題,公司股票將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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