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8-06 16:56:01
每經AI快訊,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尊敬的董秘,你好。公司年報披露合規嗎? 從公司2023年年報看,公司在鋰電這塊業務是銷售鋰礦和鋰鹽,這都是化合物,而不是直接銷售鋰生產的電力,而公司在產品銷售信息披露環節,將銷售量、生產量和庫存量都用萬元來表示 公司這是什么做法? 你的銷售量是萬元,代表1家產品1單位銷量是1元還是萬元 請貴司回復下,為什么不披露具體銷量和產量而是向投資者隱藏關鍵信息。 謝謝
川能動力(000155.SZ)8月6日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公司主營業務為新能源發電和鋰電業務,其中新能源發電業務為風力發電、光伏發電和垃圾發電,該業務系公司收入和利潤主要來源;鋰電業務為鋰礦采選和鋰鹽制造業務收入規模較小,占2023年度營業收入的24.37%。根據業務結構對生產經營影響程度,發電業務收入占比相關的銷售量、生產量以億千瓦時為單位進行披露,鋰電業務收入規模較小,在實物銷售收入披露中以金額為單位進行簡要列示。公司鋰電業務對應的銷售量為鋰電業務的營業成本,庫存量為鋰產品存貨金額,與財務報表中數據一致。公司鋰產品存貨具有多種形態,有鋰原礦、鋰精礦、自產及代加工鋰鹽(碳酸鋰、氫氧化鋰),其數量對應的存貨價值有較大差異,為便于投資者合理理解公司鋰電業務的存貨價值及銷售情況,因此按價值屬性對鋰電業務的銷售、生產及庫存情況進行披露。 公司將在信息披露規則允許范圍內進一步加強與投資者溝通交流,采取電話、問答、業績說明會等多種形式,以便投資者更好、更深入的了解公司經營、發展等情況。
(記者 畢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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