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8-19 22:18:54
每經評論員 楊卉
隨著新一輪財報披露季的到來,數據資源入表的話題再度成為熱點。近期,中國移動與中國聯通兩大運營商率先將數據資源正式入表,此舉標志著數據資產化進程邁出重要一步。此外,多家上市公司在半年報中披露了將數據資源入表的信息,涉及基礎化工、傳媒、通信及電氣設備等多個行業。根據財報數據,目前上市公司主要將數據資源列入“存貨”“無形資產”“開發支出”三個明細中,其中“存貨”分類中的數值明顯高于其他類別。
數據資源入表的意義在于,它不僅是企業數據資產管理的重要里程碑,更是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關鍵步驟。通過入表,企業能夠更好地識別、管理和利用其擁有的數據資源,提升數據資產的價值,為企業的數字化轉型提供支持,同時也有助于市場參與者更全面地了解企業的價值構成。
從政策角度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規的出臺,為數據資產的合法合規使用提供了框架,明確了數據的使用邊界,也為數據資源入表提供了法律保障。
然而,盡管有大型央企的示范作用,數據資源的入表過程仍然面臨挑戰。一些公司在一季度財報中,出于各種原因更正了數據資源“入表”信息,類似的更正情況在半年報披露季也出現了。例如,惠同新材、晶華新材和密爾克衛等公司相繼發布公告,對“數據資源”科目進行了空白處理。
當前,上市公司在數據資源入表方面仍處于探索階段,對于數據資源能否作為會計上的資產入表、以何種形式入表等問題仍存在疑問。在數據資源的確權、計量和報告方面,企業普遍存在理解不足和操作不夠成熟的情況。
筆者認為,企業應避免為單純增加資產規模而過度使用或美化數據資源,盲目追求數據資源入表金額。數據資源要轉化為真正的數據資產,需要經歷數據資源化、數據產品化和數據資產化三個階段。在這個過程中,企業需要確保數據資源經過清洗、建模等一系列價值化處理,以發掘其內在價值,防止產生“數據泡沫”。
有鑒于此,數據的所有權界定和價值評估成為數據資源入表的關鍵。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企業需要在梳理自身數據資源時充分評估數據的長期價值,特別是考慮其應用場景和變現潛力,建立健全的數據確權機制,并利用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合理估值。
此外,隱私權保護和公平的利益分配也是數據資源入表過程中不可忽視的重要議題。除了企業層面的努力,相關部門還應加快建立統一的數據質量評估體系,對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考核和評估,以此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確保數據資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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