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1-15 16:19:38
每經AI快訊,11月15日,據金融監管總局網站,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制定發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務管理辦法》,有關司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產結構發生較大變化,相應的風險分類監管制度也有所調整,為做好與《商業銀行金融資產風險分類辦法》等相關政策的銜接,《辦法》有序拓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收購的金融不良資產范圍,允許其收購金融機構所持有的重組資產、其他已發生信用減值的資產等,助力金融機構盤活存量,釋放更多信貸資源投入到國家政策方針重點支持領域。同時,為引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進一步支持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辦法》明確界定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收購標準,鼓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切實發揮金融救助和逆周期調節功能作用。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