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2-23 22:51:37
每經記者 吳澤鵬 每經編輯 梁梟
12月20日晚間,嶺南股份(SZ002717,股價5.67元,市值103.21億元)公告,公司于當日收到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因金融借款糾紛,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東城支行(以下簡稱農業銀行)向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截至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開庭審理。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本次訴訟,嶺南股份作為被告一卷入其中,涉案的金額2.98億元;此外還有被告二至被告十一共10名對象,包括尹洪衛(被告二)、嶺南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三)、嶺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被告四)、嶺南市政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被告五)等。另外,還有第三人簡單匯信息科技(廣州)有限公司。
具體原因,2021年1月,嶺南股份與農業銀行、簡單匯信息科技(廣州)有限公司簽訂《“鏈捷貸”業務合作協議》,約定三方合作開展“鏈捷貸”業務,農業銀行作為該業務的保理機構。根據該協議,由農業銀行為嶺南股份供應商所持有的對嶺南股份的應收賬款提供線上無追索權國內保理金融服務,嶺南股份應在金單記載的到期日向農業銀行無條件履行金單項下應付賬款的付款義務。
2024年1月31日,嶺南股份與農業銀行、簡單匯信息科技(廣州)有限公司簽訂新的《“鏈捷貸”業務合作協議》,延續了上述業務模式。被告二至十分別與農業銀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依據上述合同各自擔保的債權最高余額均為6.75億元。嶺南股份與農業銀行簽訂了《最高額權利質押合同》,為一定期內農業銀行與嶺南股份辦理各類業務形成的債權提供應收賬款質押擔保。
根據訴訟,基于《“鏈捷貸”業務合作協議》的約定,金單債務本金總額合計2.97億元(含已到期和未到期),其中21項金單債務到期后,嶺南股份并未履行還款義務。
基于以上,農業銀行提起訴訟,并請求判令嶺南股份清償金單債務本金、支付利息,同時請求判令被告二至被告十分別以各自承諾的最高債權余額6.75億元為限,承擔相應的連帶清償責任等。
據嶺南股份此前公告介紹,公司通過“雙輪驅動”優化產業結構,打造了“生態環境+文化旅游”雙主業的新格局。2022年12月,中山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成為嶺南股份實際控制人。
目前,嶺南股份陷入流動性緊張。公司于12月20日晚間披露,截至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連續十二個月內新增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的涉案金額合計約為2.82億元,涉案金額累計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凈資產的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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