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1-03 19:24:07
專項行動中,兩部門合力偵破了一批涉及面廣、影響惡劣的重大案件,探索出高效的案件線索篩查及行刑銜接模式。行動期間發起了40余次全國集群戰役,依法查處了1400余起保險詐騙案件,打掉了300余個職業化犯罪團伙,涉案金額累計達15億余元。 此次專項打擊揭示了當前保險詐騙的四大特點。
每經記者 袁園 每經編輯 張益銘
1月3日,由公安部組織召開的專題新聞發布會上,通報了公安部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聯合部署開展保險詐騙犯罪專項打擊工作的有關舉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
2024年4月至11月,為打擊遏制保險欺詐違法犯罪,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公安部聯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部署開展了保險詐騙犯罪專項打擊工作,合力偵破了一批群眾關切、涉及面廣、影響惡劣的重大案件,探索形成了一套高效、精準的案件線索篩查和行刑銜接配合模式。
“工作開展以來,先后發起全國集群戰役40余次,依法立案查處保險詐騙犯罪案件1400余起,打掉職業化犯罪團伙300余個,涉案金額累計15億余元,有效凈化了保險市場生態,維護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有力捍衛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華列兵介紹道。
據悉,本次專項打擊工作主要采取了是聚焦重點、實施精準打擊,凝聚合力、建立長效機制,強化預防、開展宣傳警示等工作方法,并聯合各大媒體密切配合、精心策劃,不斷推出典型案例、經驗做法等專題報道,及時發布風險提示,為打擊防范保險詐騙犯罪營造輿論氛圍。
“從專項打擊工作情況看,當前保險欺詐違法犯罪呈現出四個特點。”華列兵表示,首先,車險、人身意外險等傳統類型犯罪仍然突出。不法分子有的裹挾行業、機構工作人員內外勾結作案,有的通過專業“碰瓷”、多次制造“高檔二手車”碰撞事故騙取理賠金,有的為騙取高額意外險理賠金而進行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性質十分惡劣。
其次,犯罪手段加速變異,騙保險種持續增多。為應對金融監管、逃避刑事打擊,不法分子保險欺詐手法不斷升級迭代,虛構事故、夸大損失、冒名頂替、虛假銷售等犯罪手段變異翻新。新型險種詐騙犯罪高發頻發,呈現出由傳統險種向雇主責任險、團體意外險、運費險、退貨險等全保險業態蔓延的態勢。
第三,犯罪主體職業化、作案團伙化趨勢明顯。此類犯罪貫穿投保、經紀、理賠業務全流程,職業涉及汽修、醫療、鑒定、評估全環節,人員涉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以及保險中介、理賠定損、醫療鑒定、汽車修理等全鏈條,不法分子與行業、機構內部人員勾結作案,形成“窩案”“串案”問題特征明顯。
第四,隱性欺詐風險增多。一些不具備保險業務資質的實體或空殼公司,針對交通運輸、農牧漁業、新能源等行業,以“統籌服務”“安全互助”等新業態為幌子,誘導客戶購買其自行推出的偽假保險產品,并通過頻繁更換經營地點規避監管,極易造成群眾財產損失,破壞社會安全穩定。
華列兵表示,總的來看,當前,保險詐騙犯罪形勢依然復雜嚴峻,嚴重擾亂金融保險市場秩序,侵蝕保險業發展成果和保障基礎,危害保險業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的發揮。
發布會現場,公安部還公布了10起典型案例,包括利用高檔二手車制造事故進行騙保類;虛構、夸大、偽造企業雇員傷情騙保類;利用電商平臺退換貨規則騙保等新型手段類;以贈送首年保費名義招募發展下線騙取受害人投保獲取高額傭金類。
華列兵還就加強保險詐騙防范給出了四點提示:一是提高個人防范意識,選擇正規渠道購買保險。二是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確保信息安全準確。三是選擇信譽良好的保險機構,降低被欺詐風險。四是依法維護自身權益,通過正規渠道維權,拒絕非法代理維權,不輕信“代理維權”“代理退保”等虛假承諾,拒絕惡意投訴等。
值得一提的是,公安部和金融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均表示,雖然專項打擊工作已告一段落,但是反保險欺詐治理工作不會結束。
“本次專項打擊工作的結束是下一階段反保險欺詐工作的開始,金融監管總局將以《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為基礎,指導行業建立健全各項反欺詐長效機制,加強行刑銜接,為保險業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稽查局局長李有祥表示,一方面,持續推動《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的落地見效。按照“監管引領、機構為主、行業聯防、各方協同”的要求,進一步統籌資源,構建監管部門、保險機構、行業組織、外部單位協同參與、職責定位更加豐富明晰的工作體系。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強調行業聯防聯控和行業內外部協同,突出大數據等新技術在反欺詐領域的運用,開展保險公司欺詐風險管理能力評價。
李有祥表示,另一方面,將專項打擊的經驗做法完善固化下來。包括豐富線索來源,建立“數據匯聚—大數據建模—鎖定線索”的反欺詐工作路徑,推動反欺詐實體組織持續發揮作用等,指導各級金融監管部門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作機制建設,細化協作內容,夯實行刑銜接工作基礎,不斷健全保險欺詐風險治理體系。
華列兵亦表示,下一步公安機關將堅持完善“專業+機制+大數據”新型警務運行模式,構建常態化打擊機制,持續依法嚴厲打擊保險詐騙犯罪活動,突出打擊重點,堅持集群、集約、集中打擊,突出主動、合力、長效打擊,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協作配合,深入推動形成保險欺詐綜合打擊整治工作合力,堅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更好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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