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1-05 16:57:38
每經記者 劉曦 每經編輯 易啟江
每經訊 2024年12月31日,《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通過,自 2025年4月1日起施行,為 L3 級(一種有人監控的有條件自動駕駛)及以上級別自動駕駛汽車提供制度規范,符合條件的私家車,也可按規范使用自動駕駛功能上路。
而在前一日,《武漢市智能網聯汽車發展促進條例》也正式發布,將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搭載L3級自動駕駛技術的車輛,須進行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經過經濟和信息化、公安交管等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開展自動駕駛道路應用試點。
自動駕駛汽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相關各方應當配合公安交管部門調查處理,由公安交管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進行事故責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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