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4 17:21:26
近日,黃子韜在直播間送車一事引發全民關注。1月10日晚,黃子韜通過直播抽獎的方式,贈送了20輛汽車五年使用權給粉絲,并額外將10輛車捐贈給浙江省婦女兒童基金會,用于支持山區婦女兒童的生活改善工作。
目前大眾對于活動最大的熱議點在于為什么最終送出的只是汽車使用權。事實上,這樣的安排背后有其合理的法律依據。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延來律師表示,“根據我國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章不正當競爭行為’‘第十條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中第3款規定: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同時,附帶性地提供物品、獎金都屬于有獎銷售,而法律規定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五萬元,而且要符合公允的市場價格。”
此外,如果違反了這一規定,將面臨相應的法律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二條,對于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進行有獎銷售的行為,監督檢查部門有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對違法者處以罰款。具體的處罰措施如下: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進行有獎銷售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據公開信息顯示,此次黃子韜送車活動,選擇的是售價為123800元的寶駿云海汽車,通常來說,車輛成本(含購車成本、稅金、保險等)÷車輛使用年限=1年的基準使用價值。而車輛使用年限一般為12年左右,同時從第一年開始,每年在基準使用價值會按照折現率逐年降低。
因此,本次直播送出的寶駿云海5年使用權經過第三方資產評估機構的專業評估,5年的使用權限價值被確定為49100元,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此前,在直播平臺送車的相關案例中,曾有價值20多萬元的車輛被贈送,根據資產評估的方式折算出1年使用權給到觀眾,同樣符合上述規定。
此外,律師還強調,在抽獎式有獎銷售中,經營者必須透明公開地公布包括但不限于獎項種類、參與條件、開獎時間、開獎方式等關鍵信息。因此,黃子韜在直播過程中以口述及文字的方式,向直播間所有參與者詳細介紹相關信息,并邀請公證處人員及法律顧問到場監督,確保每一個環節都嚴格遵照法律規范,對消費者權益高度尊重和保護,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