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2-24 22:30:17
◎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二審稿2月24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
◎二審稿增加規定,任何單位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向民營經濟組織收取費用,不得實施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罰款,不得向民營經濟組織攤派財物。
◎二審稿還增加規定,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情況。
每經記者 張懷水 每經編輯 陳星
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二審稿2月24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任何單位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向民營經濟組織收取費用,不得實施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罰款,不得向民營經濟組織攤派財物。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國民經濟研究中心主任蘇劍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必要性在于明確民營經濟的法律地位,解決其地位不明確及表述不規范的問題。“通過明確民營經濟地位,為其營造更加公平的營商環境,從而助力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2024年12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對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隨后,法律草案廣泛征求社會意見。
從常委會審議和征求意見情況看,各方面對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高度認同,對草案充分肯定,普遍認為:草案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將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重大方針、政策和舉措上升為法律規范,對于全社會穩定預期、振奮信心、凝聚力量,激發民營經濟發展動能,推動高質量發展,發揮民營經濟在強國建設、民族復興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后盡快審議出臺。
商務部研究院學位委員會委員白明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民營經濟在中國經濟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民營經濟不僅能夠解決就業問題,而且在中國經濟轉型升級、科技創新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蘇劍則認為,以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民營經濟的地位,能夠最大限度保證民營經濟在發展過程中不受到歧視,一視同仁。“通過落實細則,有助于更好地穩定民營經濟的信心。”
關于二審稿,記者了解到,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地方、企業、社會公眾提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建議進一步突出法治的保障作用,充實完善相關內容。對此草案二審稿中增加規定。
首先,根據立法法的規定,與經營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屬于審判、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除外。
其次,針對同一檢查對象的多個檢查事項,應當盡可能合并或者納入跨部門聯合檢查范圍。此外,任何單位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向民營經濟組織收取費用,不得實施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罰款,不得向民營經濟組織攤派財物。
“亂罰款、亂收費等都是民營經濟在發展過程中曾經遇到的問題。”蘇劍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過去,對民營經濟存在所有制“歧視”的問題,從而導致民營經濟面臨不公平的待遇,這表現在收費、罰款、融資、政府招投標等方面。
記者注意到,草案二審稿還增加規定,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情況。有關行業協會商會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發揮協調和自律作用,及時反映行業訴求,為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提供信息咨詢、宣傳培訓、市場拓展、權益保護、糾紛處理等方面的服務。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民營經濟持續發揮經濟增長“生力軍”作用。據公開數據,民營經濟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41933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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