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2-24 22:50:07
每經記者 黃鑫磊 每經編輯 陳俊杰
2月23日,怡亞通(SZ002183,股價4.75元,市值123.36億元)公告稱,其與子公司汕尾怡亞通供應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汕尾怡亞通)因合同糾紛被汕尾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汕尾投控)起訴,涉案金額達8.82億元。截至公告日,該案已由廣東省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但尚未開庭審理,怡亞通稱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
據怡亞通公告,此次糾紛源于2022年11月2日,汕尾投控與怡亞通簽訂的《JH21-08區塊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和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由汕尾投控參加海砂項目的投標和投資,并由怡亞通在汕尾成立被告二汕尾怡亞通負責現場施工管理。
在2022年和2023年,汕尾投控分別與怡亞通、汕尾怡亞通簽署了《汕尾管轄海域JH22-03區塊JH21-08區塊海砂礦產資源項目預購砂協議》和《汕尾管轄海域JH21-08區塊海砂礦產資源項目購砂協議》,前者約定了怡亞通應按照雙方議定價格定期、定量、定額向汕尾投控支付海砂購砂款,后者約定汕尾怡亞通分20期向汕尾投控支付貨款共計28.03億元。
到了2024年4月2日,汕尾投控與汕尾怡亞通、怡亞通簽訂《購砂協議之補充協議》,約定變更項目總價為暫行按照汕尾投控持有該海砂項目保本價格即24.88億元分期進行支付;怡亞通向汕尾怡亞通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再由汕尾怡亞通將商業承兌匯票背書轉讓給汕尾投控;怡亞通應開具7800萬元的商票作為履約保證金。
汕尾投控認為,汕尾怡亞通和怡亞通未按上述協議的約定履行責任,要求汕尾怡亞通和怡亞通履行支付義務及相關違約金。
據怡亞通公告,汕尾投控請求法院判令汕尾怡亞通和怡亞通向其共同支付逾期未付款項7.74億元和《購砂協議》項下的違約金2597.19萬元,以及《購砂協議之補充協議》項下的違約金(暫計至1月24日,違約金為399.72萬元;從2024年1月25日計算到實際償付之日的違約金,以逾期款項2.82億元為基數,按照利率每日0.03%計算)。
值得注意的是,每日0.03%的利率折合年化利率約為10.95%。
另外,汕尾投控請求法院判令怡亞通向其支付7800萬元履約保證金以及判令怡亞通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對此,怡亞通表示,公司對該案件高度重視,認為案件在合同效力、海砂儲量及應付責任等各方面均存在重大爭議,公司將會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通過收集各方證據予以應訴,利用法律賦予的權利來捍衛公司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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