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3-09 22:47:30
當前我國經濟正處于新舊動能轉換的關鍵時期,企業破產重整或破產清算作為提升市場經濟活力的重要一環,在打破僵局、盤活企業資產、資源再配置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顯。但部分案件中也存在利用破產重整程序“逃廢債”的情況,嚴重損害了債權人權益,極大影響了營商環境。
基于以上問題,建議優化破產重整案件管轄機制;制定合理的破產重整清償率標準,防止給債務人逃避債務提供空間;追究破產重整中給債權人造成重大損失的企業實際控制人及主要負責人的刑事責任,并賠償債權人損失;加強破產重整程序中債權人權利的保護。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