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3-11 20:12:52
◎3月11日,深圳市四部門聯合印發《深圳市促進風投創投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5-2026)》,將于2025年3月22日施行。
◎方案提出,到2026年底形成萬億級產業基金群、基金突破1萬家等目標,在優化提升政府性投資基金引導、培育長期資本等方面推出系列舉措,并就拓寬退出渠道等作出安排,旨在促進風投創投高質量發展,推動經濟轉型升級。
每經記者 任飛 每經編輯 趙云
3月11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創新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制定印發了《深圳市促進風投創投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5-2026)》。
制定的發展目標包括:到2026年底,經備案的股權投資及創業投資基金數量突破1萬家(只),“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基金規模以年均15%增長,提供不少于500萬平方米產業空間載體和配套設施。
在政策支持方面,方案再提培育耐心資本,推動金融資產投資公司、保險公司、資管機構參與創投;吸引集聚國際資本;用好首批綜合改革試點創投領域改革成果,提供行業發展最優服務等。據悉,該方案將于2025年3月22日施行。
3月11日,記者從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了解到,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創新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制定印發了《深圳市促進風投創投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5-2026)》(下稱“方案”)。
來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網站
從發展目標來看,到2026年底,力爭在全市范圍內形成“雙萬”格局——萬億級“20+8”產業基金群、經備案的股權投資及創業投資基金數量突破1萬家(只),風投創投基金以IPO(首次公開募股)等形式退出的規模位居全國前列。
“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基金規模以年均15%增長,持續投入“20+8”產業集群,加快建成香蜜湖、深圳灣、前海灣、光明科學城等風投創投集聚區,提供不少于500萬平方米產業空間載體和配套設施。
近年來,深圳多次探索和完善風投創投高質量發展的方式方法,優化和提升政府性投資基金引導帶動作用。對于財政資金的管理人來說,如何進一步減輕考核壓力,釋放更多機構主動性是業界關注的重點。
而在此次方案中,也提及優化提升深圳市政府性投資基金引導的方向。指出要壯大“20+8”產業集群(包括20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8大未來產業)基金體系,支持國有企業大膽有為,進一步完善基金績效考核與容錯免責機制,引導股份合作公司富余資金有序進入深圳市風投創投領域。
前不久,深圳市國資委擬籌設規模不少于500億元的國資基金,提出差異化考核指標,包括免責清單等,將按照整個基金生命周期進行考核。業內對此表示歡迎,并期待更加“活躍、開放、有層次、結構化、市場化”的基金體系出臺。
長期以來,國有資本、財政資金等備受市場化投資機構關注,也是這些基金公司的重要資金來源。通過組建不同形式和專業領域的國資母基金,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助力科技自立自強等至關重要。
此次方案再度提及引導風投創投大膽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并支持多元化天使投資、早期投資主體在深圳市集聚發展。
其中包括,要組建河套跨境雙幣早期母基金和系列專業子基金,組建光明科學城母基金,推動設立概念驗證基金、中試基金;依法依規開展天使投資個人備案,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稅收優惠政策。
此外,方案還支持產業鏈主企業、上市公司開展企業風險投資(CVC),積極推動企業風險投資(CVC)、參與上下游協同創新;探索設立面向CVC機構的專業化母基金,推動重點產業“補鏈強鏈延鏈”。符合條件的可備案為創業投資企業,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同時,方案還提及多渠道培育長期資本和耐心資本,積極推進金融資產投資公司、保險公司和資產管理機構參與創業投資,推動區政府引導基金、國資基金和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合作設立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推動保險公司、資產管理機構等在深圳市設立千億級基金群。
方案還指出,要發揮前海、河套政策優勢,匯聚國際風投創投機構,做好全國社保基金、國家級基金在深投資服務,鼓勵優質風投創投機構通過資本市場籌集長期資金,鼓勵各區通過增信、貼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風投創投機構發債融資。
在退出及服務方面,方案提出,充分發揮深交所、區域股權市場等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打通創投行業“循環梗阻”。同時,要用好首批綜合改革試點創投領域改革成果,提供行業發展“最優服務”。
將符合條件的被投企業納入后備上市企業庫,用好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債券發行、并購重組綠色通道機制,通過鎖定期“反向掛鉤”等安排,鼓勵引導風投創投積極參與并購重組,做好境外上市備案管理,暢通外幣基金退出渠道。
支持深圳前海股權交易中心建設專精特新專板,與創業投資機構建立合作渠道,對符合掛牌條件的被投企業進行規范培育。爭取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落地,形成“企業梯度培育+股權融資對接+份額轉讓退出”的全周期全鏈條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區域性股權市場“培育+融資+交易”核心功能,引導國有基金份額通過區域性股權市場進行轉讓,推進區域性股權市場與風投創投行業協同發展。
支持上市公司在深交所試點發行優先股作為并購支付工具。支持將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持有的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的股份通過非交易過戶方式向基金投資者進行分配。
方案還提出,完善屬地私募基金會商服務,用好深圳市私募投資綜合化信息服務平臺,新設立(遷入)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及私募基金可通過平臺上傳申請材料,相關流程可隨時隨地線上查詢辦理等內容。
據悉,本措施自2025年3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關于促進深圳風投創投持續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深金監規(2022〕3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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