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3-24 23:17:37
每經編輯 陳柯名
近日,網友小星(化名)在社交媒體上發布信息稱,其身為船長的父親在印度洋公海海域被船員殺害,并稱該案已獲威海海警立案。3月24日下午,澎湃新聞聯系威海海警局,該局工作人員答復稱:“案件正在辦理中。”
據現代快報,小星稱,她的父親自去年6月從國內出航,原定2025年6月下旬回國,其指揮航行的是一艘遠洋漁船。但今年3月12日,她忽然得知父親死訊,并從警方處得知了一些情況:“ 3月11日(北京時間)上午7點30分左右,在印度洋海域,兇手把爸爸殺害后扔到海里。兇手事后被其他人控制,船只被通知回港,從事發地回港要25天左右,將在4月靠岸,威海海警已立案。”這名網友還稱,船只公司稱船上監控被砸壞,只能通過船員錄下的視頻了解情況。
據澎湃新聞,小星表示目前已經請了律師,“無論怎么樣,拼盡全力,也要爭取判他(嫌疑人)死刑。”
小星介紹,涉事船號的前綴是“魯榮遠漁”,更詳細的船號和具體船公司名稱暫不方便透露。24日,記者聯系多家威海船公司,未獲有效回應。
3月24日下午,記者聯系上威海海警局,工作人員表示,經和執法的同事核對,“案件正在辦理中”,“其他的情況我們只告知了家屬和當事人,現在不予公布”。
在公海發生的刑事案件一般是什么處置原則呢?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趙琮表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船舶航行應僅懸掛一國的旗幟,并且除國際條約或本公約明文規定的例外情形之外,在公海上應受該國的專屬管轄。如果犯罪行為發生在中國籍船舶上,中國海警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進行處理,且無論船舶位于何處。船只駛回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海警局關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轄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后續移送審查起訴等環節,與國內刑事案件基本一致。
據現代快報報道,小星發布的內容顯示,她原本計劃7月結婚,就是為了讓父親在歸來后能出席見證。根據聊天記錄,3月10日晚,其父親還在幫她挑選婚禮所用的服裝,她回憶:“爸爸留給我的最后一句話是‘你是新娘子,不能搶主持人飯碗’。”
3月24日,小星告訴記者:“具體的案件調查要等到4月初船只靠岸以后,目前不方便透露其他情況。”
網傳涉事船只屬于榮成市某漁業有限公司,記者3月24日致電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該公司的船只并未發生類似事件:“不了解網傳的情況,沒有這樣的事情。”
記者查詢hiFleet(船隊在線)網站,在6艘可查到的魯榮遠漁船只中,有1艘船曾在3月11日經過印度洋海域,且航行時間在3個月以上,該船登記的船籍港為山東威海石島港,屬于威海市海警轄區。
編輯|陳柯名 杜恒峰
校對|湯亞文
封面圖來源:視覺中國(資料圖 圖文無關)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澎湃新聞、現代快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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