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2 02:52:07
記者經過深入研究發現,公司原發起人股東深圳中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中浩)低價轉讓45%浩寧達股權存在嚴重問題;而原發起人股東寧夏國營寧光電工廠(以下簡稱寧光電)低價轉讓15%浩寧達股權給5位高管也有國有資產流失的嫌疑。
每經記者 朱秀偉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報道的《擬上市公司浩寧達股權轉讓存疑 深中浩賤賣“下蛋的雞”》引起市場高度關注,今日,證監會發審委將召開第87次工作會議審議深圳浩寧達儀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浩寧達)首發申請。記者經過深入研究發現,公司原發起人股東深圳中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中浩)低價轉讓45%浩寧達股權存在嚴重問題;而原發起人股東寧夏國營寧光電工廠(以下簡稱寧光電)低價轉讓15%浩寧達股權給5位高管也有國有資產流失的嫌疑。
問題1
深中浩一折價甩賣優質資產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仔細查閱深中浩歷年年報發現,浩寧達1998年以來發展非常迅速,成長性也非常高。例如1998年深中浩年報顯示,“公司參股企業浩寧達公司生產的多功能全電子式電能表,擁有多項國家專利,技術含量高,產銷兩旺,全年共生產各類電能表15萬塊,實現產值4209萬元,銷售收入3140萬元,比上一年度有大幅度增長。”
1999年,浩寧達共生產各類電能表24.5萬塊,實現產值1.15億元,銷售收入9860萬元,利潤2250萬元,產值和銷售收入均出現大幅增長。
2000年,浩寧達共生產各類電能表36.5萬塊,實現產值1.4億元,銷售收入8890萬元,利潤2000萬元,上繳國家增值稅728萬元。同時在深中浩2000年年報的新年度計劃中,浩寧達計劃全年產值12000萬元,利潤2500萬元。
此外,浩寧達在2001年獲得了“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2002年又獲得 “深圳市高新技術十佳創業企業”和“2002年中國七十二行業納稅十強排行榜——電器設備元件制造業第9名”,此后浩寧達還獲得多項殊榮。
不過就是這么一家快速成長的優質企業,深中浩持有其45%的股權,卻在2002年變更到現任大股東香港漢橋機器廠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香港漢橋)的名下。
資料顯示,2001年6月28日,持有浩寧達40%股權的香港漢橋提出了確認各股東實收資本等仲裁請求,最終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仲裁庭裁定:香港漢橋出資799.74萬元、深中浩出資199.55萬元,寧光電以技術出資300萬元。
而在2002年,香港漢橋補足深中浩欠投入的注冊資本701萬元后,又以450萬元受讓了深中浩在浩寧達實際擁有的9.98%股權。至此,香港漢橋就以1000多萬元的代價奪走了深中浩持有的浩寧達45%的股權,香港漢橋以持股85%一躍成為浩寧達的第一大股東。
業內人士指出,盡管深中浩沒有披露2001年和2002年浩寧達的經營業績,但按照浩寧達2000年的2000萬元凈利潤計算,深中浩45%的股權按20倍市盈率估算當時價值就高達1.8億元;而假如按照浩寧達2008年0.77元每股收益和行業30倍PE計算的話,上市后深中浩持有浩寧達45%(2700萬股)股權價值更是達到6.24億元,因此深中浩以450萬元、不到該資產一折的價格就將其甩賣,顯得過于低廉。
問題2
5高管430萬投資10年增值48倍
與此同時,浩寧達的5位高管從國企寧光電低價受讓的15%股權也遭到了質疑。
公開資料顯示,浩寧達的主要高管都曾是寧光電的高管。王榮安曾任寧光電廠長,1994年12月起任浩寧達總經理;胡明智1972年1月至1994年10月任職于寧光電,歷任檢驗科副科長、科長、高級工程師及副總工程師,1994年11月開始在浩寧達任職;蘇友1978年2月至1996年12月任職寧于寧光電,歷任車間主任、技術副廠長及無線電高級工程師;1997年1月起任職于浩寧達;夏海曾任職寧夏電子儀器廠研究所,任工程師、研究室主任;1997年2月起任浩寧達總設計師;王衛1979年12月至1997年4月任職寧夏國營寧光電工廠,1997年4月起任職于浩寧達。夏海曾任職寧夏電子儀器廠研究所,只有他沒有任職于寧光電。
寧光電是國有企業,王榮安等國企高管是如何在數年之間變身為民營企業的大股東?一旦上市他們都將悉數成為千萬富豪。
1999年10月8日,寧光電將其持有的浩寧達15%股權以430萬元轉讓給以王榮安等5位特定技術和領導班子,具體的股權分配為王榮安6%,胡明智2.5%,蘇友2.5%,夏海2%,王衛2%。浩寧達招股說明書顯示:由于浩寧達股權糾紛以及仲裁裁定經歷了較長時間,1999年寧光電和5位自然人的股權轉讓在2004年才具體實施,而受讓方變更為王榮安等五人出資成立的深圳市榮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榮安科技)。
根據深中浩1999年的年報,浩寧達1999年實現凈利潤2250萬元,如果按照20倍PE計算,寧光電持有的15%股權當時的價值就達到6750萬元。這意味著寧光電以430萬元出讓給5位自然人高管價格明顯過低。更令人感到驚訝的是:寧光電轉讓15%的股權給王榮安等5位自然人,當時并沒有經過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確認。
很明顯,1999年王榮安等5人以430萬元受讓價值達6750萬元的資產就已經出現了巨大升值。如果按照浩寧達2008年0.77元每股收益和行業30倍PE計算的話,王榮安等5人持有的15%股權(900萬股)已經價值2.08億元,這意味著王榮安等五人的430萬元股權在10年間已經增值了48.35倍。
目前,王榮安、胡明智、蘇友、夏海和王衛分別出任浩寧達總經理、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副總經理、監事會主席和財務負責人,而他們在榮安科技的持股比例分別為40%、16.67%、16.67%、13.33%和13.33%,這也就意味著他們的身家將分別達到8316萬元 (未考慮王榮安通過香港漢橋持有的14.025%股權,價值約1.94億元)、3465.69萬元、3465.69萬元、2771.31萬元和2771.31萬元。
新聞鏈接
低價轉讓涉嫌利益交換?
深中浩以450萬元轉讓了價值1.8億元的浩寧達股權,其中隱藏著什么內情?
分析人士指出,盡管當時深中浩存在出資不足,但對于浩寧達這樣一家優質公司,深中浩應該無論如何都要補足資本拿到股權,但深中浩卻放棄了補充注冊資本。而更為蹊蹺的是,深中浩還將9.98%股權以450萬元的超低價變賣給了為爭奪股權而鬧上仲裁庭的“仇人”香港漢橋。
多位律師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深中浩在面臨出資不足時,其實有多種選擇。首先,這種情況在當時比較常見,深中浩完全可以通過補足資本來獲得原有股權,盡管深中浩虛假出資在先,但通過補足資本獲得股權是很普遍的做法;其次,深中浩可以用合理的價格轉讓其持有的浩寧達45%股權,450萬的賣價對于超過億元的實際價值實在是太微不足道了,相當于以一折不到的價格在甩賣上市公司的資產;另外,即使深中浩資金鏈緊張,還可以采取先借款或貸款補足資本,然后再以合理的價格轉讓股權。
不過當時深中浩并沒有采取任何措施挽救其持有的浩寧達45%股權,反而選擇了對深中浩最為不利的 “一裁終局”的仲裁方式解決問題。而從仲裁結果來看,深中浩也處于明顯不利位置。而2001年8月24日深中浩的董事會公告顯示,深中浩對仲裁的裁決結果表示異議,并向有關機構提出申訴,但后來卻又不了了之。
對于深中浩以450萬元轉讓了價值1.8億元的浩寧達股權,業內人士分析,深中浩明顯是在賤賣上市公司資產,如此不公平的交易或許有著什么秘密。作出這樣不明智的選擇,深中浩當時的高管是如何考慮的?如果存在利益輸送,或者有其他的利益交換,那么當時深中浩的高管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為雖然深中浩已退市,但它的資產仍然屬于廣大投資人,不容許其他個人或公司強取豪奪。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前往深中浩公司實地進行探訪,但由于深中浩退市已久,已無法找到當時的決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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