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3 04:44:44
每經實習記者 胡巖 發自北京
昨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傳出消息稱,自2010年1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同比將提高10%;全國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制度正式實施。專家稱,這一組合拳既有利于在通脹預期高漲形勢下穩定低收入群體信心,同時對消費支出增加和就業靈活性的增強也是一個推動力。
增加基礎養老金水平
為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生活水平在穩定中有所提高,會議決定,從2010年1月1日起,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全國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據悉,這是自2005年起,國家連續第五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武漢大學社會保障中心烏紅波教授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由于基礎養老金與社會平均工資掛鉤,而不是和個人工資掛鉤,因此對那些收入低于平均水準的群體通常有一定的收入再分配作用。政府連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低收入群體的刺激作用將更為明顯。
會議同時指出,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新中國成立前老工人、1953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和原工商業者等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人員以及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再適當提高。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有關規定適當傾斜。今后,還要根據經濟發展、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水平等情況,綜合考慮各方面承受能力,逐步形成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的調整機制。
養老保險異地接續破題
隨著全國各省統籌制度的日趨完善,城鎮職工和農民工在本省內城市間流動就業,基本可以實現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然而近年來,養老保險的異地接續問題一直是困擾勞動力自由跨省流動和農民工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的瓶頸。不過從2010年1月1日起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執行,將使這一瓶頸不在。
《暫行辦法》規定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部分單位繳費;參保人員在各地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對農民工一視同仁。這意味著,一個人只要辦理了社保賬戶,無論在哪里繳費都是無差別的。
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系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辦理流程,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協調辦理審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國家將建立全國統一的社保機構信息庫和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信息查詢服務系統,發行全國通用的社會保障卡。
烏紅波對記者表示,解決好養老保險關系的跨省接續問題,一方面可以使人員的跨省流動免于受社保羈絆,釋放更多活力;另一方面,農民工參保地和受益地不一致的問題得到解決,有利于調動農民工的參保積極性。
然而,這一政策也不無隱憂。烏紅波認為,由于養老保險統籌目前只推進到省一級,《暫行辦法》導致不同地區社?;鸬睦嬲{整。過去人口流入地獲得的更多人口紅利好處將消失,因此地方阻力會很大,未來需要更多的配套改革才能使這一制度順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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