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5-07-09 20:23:41
9日晚間消息,據知情人士透露,阿里巴巴集團副總裁劉春寧于6月22日被深圳警方帶走,傳被騰訊舉報。
每經記者 孟慶建
9日晚間消息,據知情人士透露,阿里巴巴集團副總裁劉春寧于6月22日被深圳警方帶走,傳被騰訊舉報。
晚間,《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騰訊確認,騰訊在2014年例行內部審計過程中,發現了前兩年的視頻團隊涉及嚴重腐敗問題,隨即向警方報案。警方抓捕了多名在職、離職以及供應商人員,在進一步偵查中牽出了劉春寧。
據悉,劉春寧2013年8月入職阿里,分管數字娛樂事業部,現兼任阿里影業執行董事。劉春寧此前在騰訊工作十年,曾擔任馬化騰總裁助理,2005年曾擔任騰訊公司戰略發展部總經理,協助公司最高領導進行公司中長期戰略規劃的制定和管理執行以及公司各部門業務工作和資源協調,并為公司培養后備高端管理人才。劉春寧從騰訊離職時擔任在線視頻部總經理一職。
騰訊相關負責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警方逮捕了5到6名涉事人員,具體金額要等警方核實。“我們所知道的,是其中一名涉事員工涉案金額有數十萬。”
騰訊給《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提供的《騰訊公布一起貪腐事件》中表示:
7月9日,騰訊公司通報了一起嚴重違規事件。調查顯示,多名在線視頻相關業務員工存在貪污受賄行為,觸犯了公司“高壓線”并涉嫌違法。目前公司已向警方報案,正等待處理結果。
在去年一次常規內部審計過程中,公司發現前兩年的視頻內容采購過程存在疑點,隨即報案。公安機關偵查后認為涉及貪腐,當事員工勾結視頻供應商抬高采購價,從中大肆漁利。從2014年開始,先后已有5、6名涉事(前)員工被警方逮捕,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根據公司的高壓線制度,騰訊對“收受賄賂或回扣的行為、”從事與公司有商業競爭的行為“、”與公司存在利益沖突或關聯交易的行為“、”違法亂紀行為“等都有嚴格要求,形成了公司人人皆知的高壓線。違者輕則解除勞動關系,重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今年4月,騰訊公司就曾內部通報了四起違反”騰訊高壓線“的事件,其中兩起便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移送到公安機關處理。騰訊反舞弊團隊收到舉報并調查證實,公司一名員工收受西安一家代理商賄賂,共計人民幣數十萬元。這名員工隨即被解除了勞動關系,并已被公安機關刑拘,行賄方和外部犯罪嫌疑人也被警方抓獲。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已經對收受代理商賄賂的員工批準逮捕。
騰訊公司重申,高壓線是騰訊文化和價值觀所不能容忍的行為界線。長期以來,公司已經形成了”正直“的工作環境,絕大部分員工保持積極陽光的工作心態,并用自身的行動堅守騰訊文化,傳遞”正能量“。但仍有極少數人觸犯”騰訊高壓線“,甚至觸犯法律,損害了公司的形象和利益,傷害了客戶及合作伙伴對騰訊的信任。
從去年開始,騰訊公司內部已對全體員工進一步強化普及由HR、內審、企業文化部共同制定的《員工陽光行為準則》,對員工行為指引做了更具體的要求,重點對高壓線進行升級。員工個人行為一旦觸及高壓線,無論事后是否轉崗、離職,均一律訴諸法律處理,絕不姑息。同時,公司也會密切配合警方打擊犯罪,抓捕涉案的外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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