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7-09 16:50:14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段思瑤
每經記者 段思瑤 每經編輯 楊翼
自7月1日新《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銷售辦法)正式實施以來,已超1個星期,多數消費者曾遇到過的“加價提車”“亂收費”本應成為歷史,但4S店卻不這么認為。
日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走訪北京的汽車市場發現,長期存在的4S店加價售車、加賣裝潢、強制推銷保險等情況依然存在,手段比以前更加隱蔽。
“F-150猛禽有現車,但是必須加價10萬元才能提車。”北京一家福特4S店的銷售人員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這就意味著,一輛官方指導價49.98萬元的2017款3.5T猛禽性能版,提車價變成了59.98萬元。
F-150猛禽須加價才能提車
隨后,記者向上述福特4S店銷售人員表示,7月1日實施的新銷售辦法規定,“經銷商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為何4S店仍需加價才能提車?
對此,該銷售人員表示,“我們并沒有接到不能加價的通知。”
與上述福特4S店同樣存在加價情況的,還有部分東風本田的4S店。
“目前,UR-V都沒有現車,最早也要等到下個月才能提車,如加1萬元精品裝飾費,可縮短提車周期。”北京一家東風本田4S店的銷售人員告訴記者。
此外,此前就存在加價才能提車的思域,在新銷售辦法正式實施后,情況依然沒有改變。上述東風本田4S店的銷售人員稱,“目前,思域在北京地區都沒有現車,提車周期在3個月以上,并且須加4000元精品裝飾費。”
除上述車型外,同樣存在加價才能提車的,還有漢蘭達、冠道等市場熱銷車型,并且這部分所加的費用,多數4S店不給開具發票。
北京某廣汽豐田4S店的一位銷售人員表示,“發票只開車價的,加價部分不能開具發票。”
在走訪市場過程中,記者除發現加價提車外,還了解到部分4S店存在捆綁辦理保險等情況。
一家北京現代4S店的銷售顧問表示,“新銷售辦法實施后,我們不會硬性要求客戶在店里購買保險,但通常會向他們介紹,在店里買保險和不在店里買保險所能享受到的優惠情況,比如選擇在店里買保險,可在車價上給予1萬元優惠,不在店里買就只能優惠7000元。”
據該銷售顧問透露,銷售人員之所以會大力向客戶推銷保險和貸款買車,是因為現在多數4S店都將銷售人員的車險銷售率、貸款購車率和績效獎金掛鉤。
而新銷售辦法第十、第十四條明確規定,“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
同樣根據《價格法》,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記者走訪的多家汽車4s店,多數銷售人員表示對《價格法》和新銷售辦法的規定并不了解。一位汽車銷售人員甚至向記者表示,其從事汽車銷售已有較長時間,并沒有遇到過因向客戶捆綁銷售保險、收各種服務費,而被告知違法的情況。
事實上,對于加價售車等情況,新銷售辦法有相關處罰,“違反第十、第十四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
對此,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邱寶昌律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這種標價之外加價的行為是不合規的,涉嫌違法;經銷商根據供求關系,可以加價銷售,但必須明碼標價,并且加價部分必須包含在車價發票中。”
而對以精裝費、裝飾費等名義變相加價的方式,邱寶昌表示,“如果經銷商并沒有對車輛進行精裝,而是以此來加價,這一樣涉嫌違法。如果消費者在買車過程中遇到此類情況,可以同經銷商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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