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7-20 01:05:07
每經編輯 吳澤鵬
每經記者 吳澤鵬 每經編輯 文多
*ST中富(000659,SZ)可以說是命途多舛,接連深陷負面泥潭。
3月,*ST中富公告稱未能按期償付到期中票本息,5月,*ST中富公告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7月18日晚間,*ST中富公告披露了另外一則消息,也足以讓投資者一振:公司存在控股股東變更的風險:控股股東深圳市捷安德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捷安德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下發的《民事裁定書》《執行通知書》,其持有*ST中富的全部股份面臨被拍賣、變賣的可能性。
7月19日,記者聯系了*ST中富董秘,但其表示正在外出,不便受訪,后在截稿前發來短信表示,“股東的事就是公告的內容。”
被債權銀行申請強制執行
資料顯示,2014年3月,捷安德公司通過股權受讓方式進入*ST中富。作為*ST中富控股股東,捷安德公司現持有*ST中富1.46億股股份,占后者股份總數的11.39%。
然而,3年多的時間過去,捷安德公司或將以其所持股份被拍賣的方式告別*ST中富。
7月18日晚間,*ST中富發布關于控股股東收到《民事裁定書》《執行通知書》的公告。據披露,因質押擔保問題,江蘇銀行深圳分行請求福田法院準許拍賣、變賣捷安德公司名下*ST中富合計約1.46億股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江蘇銀行深圳分行上述申請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后因捷安德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江蘇銀行深圳分行于6月5日向法院申請對捷安德公司強制執行,對于此申請,目前,福田區人民法院也已立案受理。
裁定書之一顯示,2015年2月,江蘇銀行深圳分行與深圳市奧銳聯盛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銳聯盛)簽訂《最高額綜合授信合同》,約定授信額度2億元;同時,該行與捷安德公司簽訂 《最高額抵押合同》,約定捷安德公司將其持有的*ST中富5647.32萬股質押,為奧銳聯盛借款提供質押擔保。此后,江蘇銀行深圳分行向奧銳聯盛按約定發放了合計2億元借款。至2016年2月,三方又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另一裁定書顯示:捷安德公司還將其持有的*ST中富1.46億股質押給江蘇銀行深圳分行以換取銀行于2014至2015年發放借款合計2.3億元。其后,雙方于2015年6月、12月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江蘇銀行深圳分行認為,上述兩起質押擔保借貸到期后,捷安德公司以及奧銳聯盛均未歸還借款,已逾期。且鑒于捷安德公司涉及多宗訴訟,且質押股權已被司法凍結,故請求拍賣、變賣捷安德公司所質押的上述*ST中富股份。
由此,捷安德公司所持1.46億股*ST中富股份存在被拍賣、變賣的可能性,上市公司亦存在控股股東變更風險。
6家法院11單輪候凍結
根據*ST中富此前公告,捷安德公司所持*ST中富股份已于2015年1月20日全部質押給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對應的債權為4.3億元。
事實上,《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捷安德公司所持有的*ST中富股份,早已被司法凍結,且還有6家法院共11單司法輪候凍結。根據*ST中富此前回復深交所公告,捷安德公司所持有的*ST中富股份司法凍結日期為2015年3月19日,凍結期限為36個月,申請凍結人為浦發銀行深圳分行,凍結原因為對第三人債務的擔保。
此外,對捷安德公司所持有的*ST中富股份采取輪候凍結的包括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遼寧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遼寧省凌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法院,輪候凍結股份數多為146,473,200股,即捷安德公司所持有的*ST中富所有股份。
不僅遭遇凍結及多家法院的輪候凍結,《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還注意到,此次拍賣及強制執行的申請人為江蘇銀行深圳分行,而捷安德公司所持股份被凍結的申請人為浦發銀行深圳分行,雖然受理法院均為福田法院,但申請人并非同一債權銀行。
對此,湖南聞勝律師事務所劉凱律師表示,通過查看公告,對比日期可以發現,江蘇銀行深圳分行先于浦發銀行深圳分行辦理了質押登記,因此,盡管申請凍結人是浦發銀行深圳分行,但股權拍賣、變賣后所得價款,應當在江蘇銀行深圳分行的債權優先受償后,其余額部分才能用于清償浦發銀行深圳分行及其他債權人的債權。
*ST中富方面則表示,待收到控股股東對案件的最新進展情況回復時,將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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