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7-18 22:04:40
每經記者 陳晨 每經編輯 吳永久
火山君從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網站獲悉,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阜陽市中心支行開出了一張針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阜陽人民路證券營業部的罰單,究其原因是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于是對該營業部處以20萬人民幣罰款,并對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處以1萬元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來有6家券商收到了8張反洗錢罰單,而且,就在本月初,銀河證券才剛剛因此事被罰。另外,加上本次受罰,招商證券今年來已經是第二次被罰。
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網站披露,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阜陽人民路證券營業部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十六條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六章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阜陽人民路證券營業部處以20萬元人民幣罰款,對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處以1萬元罰款。
火山君查閱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十六條規定: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即金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者為客戶提供規定金額以上的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時,應當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并登記。
此外,第三十二條規定:金融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設區的市一級以上派出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其中,第一款就為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
其實,這已是本月來第二家券商收到反洗錢罰單了,就在本月初,銀河證券發布公告表示因“反洗錢”被罰100萬元。另外,根據火山君統計,今年以來,券商共收到至少8張反洗錢罰單,包含6大券商,分別是國元證券、華安證券、華泰證券、招商證券、第一創業和銀河證券,其中華泰證券和招商證券均被罰了兩次。
這8張罰單中,合計(公司+個人)被罰近320萬元,其中銀河證券被罰最為嚴厲,被罰金額高達100萬元,其次是華泰證券浙江分公司,該公司被罰45萬,對三名相關責任人處以4萬元罰款。
火山君查閱到,《證券公司反洗錢工作指引》中明確表示,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包括但不限于客戶身份識別和風險等級劃分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保密制度、宣傳培訓制度等。
另外,火山君梳理發現,上述券商違法行為類型基本包括兩個,一是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二是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就比如本次招商證券阜陽人民路證券營業部被罰就是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前,應根據‘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加強對于客戶的初次身份識別措施,如對于個人客戶,應核實客戶姓名、職業、身份證件號碼、職業及地址等信息;對于非自然人客戶,應了解客戶的證件信息、交易性質和交易目的、股權結構或控制權結構、實際控制人及受益所有人等信息”,滬上一家券商合規人員告訴火山君。
“同時,還要做好客戶風險等級劃分工作,根據不同類型的客戶設置相應的指標分數,比如資產、年齡、國籍地區等,根據累計分數可劃分為諸如低風險、中風險、高風險等類別,對于高風險客戶應作為重點關注對象”,上述合規人員繼續說到。
此外,他還表示,業務存續期間,應加強對于客戶的持續識別和重新識別。如風險等級為高風險的客戶,應每半年進行一次等級復評工作;對于身份證件過期的客戶,應及時通知客戶更新,并對于已過有效期未及時更新的客戶采取限制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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