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網 2018-07-31 12:40:06
7月30日,記者從長春市房地局了解到,為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促進長春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8月1日起,長春市所有在售的商品房(含現房)須向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行政審批辦公室申報銷售價格后方可銷售,否則不予網簽。未申報過銷售價格的項目,須補充申報價格。
長春日報31日消息,長春市房地局要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按申報價格規范銷售。高于申報價格的房屋不予網簽。
長春市房地局將對全市在售項目持續跟蹤,對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嚴肅處理,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廣大購房者如有監督、投訴相關情況,請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來源: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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