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8-05 20:31:13
公攤面積是什么?買了100平米的房子,最后交房時候到手的只有80平米,那少掉的20平米就是公攤。本來少了面積已經讓購房者很無奈了,現在甚至有樓盤要讓購房者在公攤面積上花裝修費!
每經編輯 孫志成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近日,據中國房地產報報道,武漢某樓盤的業主聚集在政府門前抗議,原因是該樓盤開發商不僅收取了購房款,又以建筑面積(包含28%的公攤面積)計算來收取虛高裝修款,這顯然是重復計價,重復收取公共部分裝修款。
據中國房地產報報道,7月22日清晨,有人群聚集在湖北省政府大院附近,這些人都穿白色上衣,上面印有“反對公攤、重復收費、精裝價虛、變相漲價”等標語。顯然,這是有準備的活動。
上午九點后,在湖北省政府大院附近,集聚的白衣人群在不斷增多,他們的異常舉動,立即引起了值班警察的注意。湖北省政府大院里的幾十名警察魚貫而出,一邊構筑人墻,一邊驅逐前來投訴的白衣人群。在混亂的人群中,一位買房維權者高聲說,“我們只是希望政府能聽聽我們的心聲,為我們做主!”
在與警察們對話兩個小時后,投訴的購房者們才逐步分散、離開。
“我們現在出來維護權利的人,都是忍不了這口氣,不愿意窩囊下去,不管有沒有結果,都要發聲,要抗爭!”
業主汪先生對中國房地產報記者說:“我本是在上海工作的,去年武漢鼓動大學生留漢,才決定在武漢買房,真沒有想到,買個房子是如此的窩囊!”
交談中,汪先生不停地吐槽自己買房過程的不幸遭遇,當知道了交流的對象是記者時,他便從包里取出了全套的投訴材料。
汪先生投訴認為,自己所購買的上述樓盤存在公共部位裝修重復計價問題。
今年5月份,位于武漢三環外武昌白沙洲的某樓盤開盤,汪先生歷經艱辛搶到了房子,他在售樓現場簽訂了購房合同,同時又簽了一份精裝修合同。
汪先生不滿地稱:“當時,幾百套房子有上千人在搶,大家搶到房子后,慌亂中就草率簽了合同,實際上合同簽訂時,兩份合同加在一塊有很多項條款,有幾十頁內容,在置業顧問誘導、催促下,我們只有幾分鐘的時間,不可能仔細看得清,慌亂中,就草草簽了字、按了手印。”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汪先生從厚厚的投訴材料中,找出購房合同與房屋裝飾裝修合同的復印件向中國房地產報記者提示說,在購房合同的第17頁第9、10條已經明確了電梯和公共部位交付標準,而裝修協議第2頁第1條裝修內容也包含了公共部位,如電梯、外墻、入戶大堂、走廊等,其實二者都是一樣,這都表明了樓盤按照毛坯交付與按照裝修交付時的公共部分并無差異,然而開發商不僅收取了購房款,又以建筑面積(包含28%的公攤面積)計算來收取虛高裝修款,這顯然是重復計價,重復收取公共部分裝修款。
令汪先生頭痛的是,開發商在銷售時,還未公示裝修材料具體規格型號。開發商公示的裝修《交樓標準》、與購房者簽訂的《房屋裝飾裝修協議》均未明確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具體規格型號和價位,而是以“XX或為同檔次品牌”字眼含糊描述。眾所周知,裝修用材料和設備同一品牌均有不同檔次,高檔和低檔價格相差巨大,開發商的這些行為就很難保證精裝修的質量及標準。
按建筑面積以虛高的裝修價位收取室內精裝修費用,則為涉嫌裝修價格虛高和變相加價售房,明顯有失公平。以汪先生所買這套125平方米的房子為例,開發商承諾以單價2500元/平方米的標準進行精裝修,公攤比例為28%,按照建筑面積收取室內精裝修費用,則通過公攤部分多收取了8.4萬元。
汪先生懊惱地說:“別小看這8.4萬元,我從上?;匚錆h后,工資降了很多,我上有老下有小,兩三年都省不下這筆錢。”
公攤面積是什么?買了100平米的房子,最后交房時候到手的只有80平米,那少掉的20平米就是公攤。
根據2000年開始實施的《房產測量規范》,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有:
1、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2、共有建筑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筑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筑面積。
這意味著,不僅電梯、樓道、門廳,甚至門口警衛室的一部分面積也要由你買單。
根據中國之聲的報道,公攤面積一直處于法律的灰色地帶,甚至已經是約定俗成的一種做法,顯然,這并不合理。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在接受中國之聲采訪時表示,公攤面積已經常常變成了開發商變相漲價的手段。
張大偉表示:“這個肯定是不合理的,其實公攤面積大的原因有兩方面,一方面的話是建筑本身的一些,另外一方面其實是公攤部分被開發商用來做其它用途,這個是比較普遍的,最簡單的比如說有一些用作車位,有一些用作其他的公共設施等等,在購房的合同里面如果簽署公攤不明確的話,有一些開發商就會用公攤做一些噱頭,其實是變相的達到了一個房價上漲的一個目的。”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新華每日電訊》撰文指出,近年來,隨著商品房價格攀升,部分開發商更是利用普通購房者對公攤面積缺乏深入了解與測算能力,不斷推高公攤面積和公攤系數。公攤面積如何算,合理比例究竟是多少,一直以來都缺乏明確規定,甚至有的房子公攤面積高達50%。公攤面積缺少標準、管理混亂,不僅會讓消費者在購房時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來要支出物業費、取暖費等更多成本。
2010年,《焦點訪談》節目就曾對山東高密某樓盤畸高的公攤系數進行過報道,該樓盤推出后的公攤系數甚至超過52%。
江蘇公共·新聞頻道《新聞360》曾報道,去年,南京浦口多名業主反映,他們買了某樓盤的房子,拿到合同后卻發現,公攤面積竟然比套內面積大,有的戶型得房率只有42%,和銷售當時承諾的60%以上差距太大。很多業主感覺上當了。
按照套內面積賣房的重慶模式適合推廣嗎?
在全國各地都按照建筑面積賣房的時候,按照套內面積賣房的重慶顯得有些“特立獨行”,也就是說,在重慶買100平米的房子,最后住進去的時候是真的有100平米的。
每經小編查詢了《重慶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發現其中的確規定:商品房銷售應當同時公布套內建筑面積及其價格、建筑面積及其價格,并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交易當事人發生面積糾紛時,應當以套內建筑面積和套內建筑面積價格作為處理糾紛的計價依據。
圖片來源: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張大偉在接受中國之聲記者采訪時指出:“重慶的這個模式,它對于市場來說,一直是封閉監管的一個城市,相對而言的話,他購房者也接受了這種定價模式。其實它的面積對于購房者來說更直白更直接,你買到多少就是你用多少,從這一點來看的話,其實從合同角度來說是比較健全健康的。”
圖片來源:新華網
《新華每日電訊》撰文指出,公攤面積問題積弊已久,越漲越多的公攤面積實質上已經侵占百姓的利益,也損傷了市場經濟的公平與公正。近幾年,為回應民眾訴求,廣州、北京等地也開始出現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探索。人們期待著相關職能部門在研究房產調控政策之時,能正視公攤面積亂象,探索更科學、合理的計價方式,切實保護百姓權益。至于降低或取消公攤面積會推高“房價”之談,更是危言聳聽。因為壓縮公攤面積或改成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造成的價格上漲,本身只是一個數字問題,并不會真正提高購房者負擔,相反會降低購房者的未來資金壓力。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中國房地產報(記者:唐軍)、中國之聲(ID:zgzs001 記者:羅敏)、新華每日電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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