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網站 2020-02-25 09:59:39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部署要求,幫助企業減輕疫情影響,支持企業渡過難關,在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相關政策的基礎上,結合海珠實際,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租金減免】
對承租區屬國有企業物業,用于線下商業實體店經營的中小微企業以及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企業,減免2020年2月份和3月份物業租金。
鼓勵全區商務樓宇、產業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的業主單位和運營單位為承租的入駐企業減免租金和物業管理費,用實際行動為廣大企業減輕負擔,具體減免方式和比例建議各商務樓宇、產業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參考市的有關標準制定并執行。
倡議全區各經濟聯社、經濟社對承租其物業的運營方減免租金和物業管理費。
二、【推優推先支持】
對在本區防疫工作中用實際行動為廣大企業減輕負擔、積極捐贈物資以及作出其他突出貢獻的企業,區政府視情況給予通報表揚,并對其今后參與區內舊物業改造項目時依法依規給予重點支持,依法依規列入守信激勵名單,在國資物業出租出讓、各類推優評先以及申報國家、省、市、區各級扶持資金時給予優先考慮。
倡議區內集體物業業主在三資平臺出租出讓集體物業時,優先考慮受區政府通報表揚的此類企業。
三、【延期繳納稅款】
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針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的中小微企業,優先核準延期繳納稅款。
四、【復產用工保障】
對于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疫情期間用人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城鄉居民未按時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申報繳款、待遇申領等業務的,允許疫情結束后補辦,延長期間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應在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完成。
加強企業用工保障服務力度,重點解決中小微企業用工難問題。政策實施期間,區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累計為區中小微企業介紹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員工超100人的,給予一次性職業介紹補貼,每家機構最高補貼5萬元。大力推行微信“指尖辦”,主動推送援企穩崗政策和服務,簡化業務流程,加快辦理速度。
對符合不裁員少裁員等條件的參保企業,可按政策規定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繼續實施失業保險費返還政策。
五、【生產保障】
對生產疫情防控重要物資(包括藥品、紅外測溫儀、口罩、防護服、醫用手術衣、護目鏡)且2019年產值10億元以上的區內骨干工業企業,2020年第一季度產值增速10%以上的,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2020年2月29日前在區內購置生產設備、生產原料,完成廠房及車間技術改造的生產疫情防控重要物資(包括藥品、紅外測溫儀、口罩、防護服、醫用手術衣、護目鏡)的工業企業,經區相關部門認可備案的,自2020年2月起減免2年租金。并支持區屬國有企業為上述工業企業給予最高500萬元的3年免息借款。
對于獲得市工信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要物資生產保障獎勵的企業,給予50%的配套資金獎勵。
六、【金融支持】
積極引導區內各類金融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企業融資提供優惠利率的信貸支持;搭建政銀企融資快速對接平臺,鼓勵區內各類金融機構對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推出抗疫專項信貸產品,通過調整還本付息方式、延長貸款期限或無還本續貸等方式給予本息還款寬限;鼓勵區內金融機構建立從項目受理到貸款發放全流程金融服務“綠色通道”,急事急辦,隨到隨辦,快批快放,創新普惠金融服務模式,做好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金融紓困工作。
七、【攻關獎勵】
支持區內企業開展防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科技攻關項目研究,對獲得廣東省科學技術廳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急防治”專項項目立項支持的轄區企業,額外給予項目支持金額5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獲得上級科技或工信部門防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攻關項目應急立項的區內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八、【穩增長獎勵】
區內重點支持發展行業的重點“四上”企業,2020年第一季度產值(銷售額、主營業務收入)高于2019年第一季度且增速高于行業平均增速10個百分點以上的,經區相關部門審核認定后,由區適當安排專項資金給予獎勵。
鼓勵餐飲、線下零售等消費型企業向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轉型發展,轉型后達到“四上”標準且年度對本區經濟社會發展貢獻100萬元以上的,按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情況適當給予獎勵。
九、【服務支持】
鼓勵展館方對受疫情影響取消或延期的展會給予優先安排檔期、減免違約金,共同推進會展業健康發展。
對受疫情影響取消或延期的重點展會,給予主辦單位活動備案、展品通關優先辦理支持。
對籌措疫情防控重要物資、開展疫情防控科技研發等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鼓勵三大運營商優先保障企業音視頻會議服務以及5G場景需求。
建立進口防疫物資綠色通關和快速通關機制,確保通關“零延時”。
十、【加快有關財政資金申撥】
加快各級財政涉企資金的撥付進度,確保各類資金及時撥付到有關企業。有關財政專項資金應優化申報條件,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本次疫情響應結束。政策有效期滿后視情況另行研究。國家、省、市出臺相關政策的,我區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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