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7-20 14:21:02
每經編輯 胡玲
國家衛健委網站7月20日消息,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托育機構復托相關工作的通知。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關于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做好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的決策部署,安全有序推進托育機構恢復入托,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評估中小學開學復課情況,參照幼兒園復園時間,確定托育機構復托時間。
二、認真組織檢查評估托育機構復托前各項準備工作,未達到《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修訂版)》(國衛辦疾控函﹝2020﹞363號)各項要求的,不得復托。
三、加強托育機構日常健康管理,嚴格實行工作人員和嬰幼兒健康狀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落實入托嬰幼兒晨(午)檢、全日觀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記等防控措施,做好場所通風換氣、清潔滅菌等工作,切實保障嬰幼兒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四、主動協調編制、民政、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快推進托育機構登記和備案工作。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在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托育機構備案信息系統管理用戶注冊。
五、加強調查研究,及時了解托育機構面臨的現實困難和突出問題,積極協調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金融、稅務等部門,在落實好國家各項優惠政策的同時,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訂促進托育機構發展的支持政策。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0年6月15日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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