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首頁 > 首發快訊 > 正文
2020-11-03 16:54:41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運貨物稅收規定的公告:對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申報出口,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內原狀復運進境的貨物,不征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出口時已征收出口關稅的,退還出口關稅。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上一篇文章
光伏組件廠商的“玻璃劫”:漲價、短缺、停產……
下一篇文章
*ST科陸:中標國家電網電能表招標采購項目,中標金額約2.20億元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0
Copyright ? 2025 每日經濟新聞報社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使用,違者必究。
廣告熱線? 北京: 010-57613265,?上海: 021-61283008,?廣州: 020-84201861,?深圳: 0755-83520159,?成都: 028-86512112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51120190017 網站備案號:蜀ICP備19004508號-3 川公網安備 51019002002026號
新聞職業道德監督熱線:400 889 0008 郵箱:zbb@nb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