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11-07 11:21:01
每經編輯 步靜
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一起原君安證券員工的職務侵占判決書。早在1998年,原君安證券北京營業部某主管擅自挪用客戶資金144萬余元,在被公司發現并報案后以請假為由逃匿。21年后,呂某東主動前往普寧市公安局下轄派出所自首,被檢察院以職務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呂衛東,男,1970年4月3日出生于北京市,漢族,大學文化,案發前系君安證券有限公司北京營業部B股主管兼柜臺主管(現已更名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證券營業部)。因涉嫌犯職務侵占罪于2019年8月6日被羈押,同年9月10日被逮捕。
經審理查明,呂衛東于1995年入職北京君安證券營業部從事證券市場二級代理業務(1997年3月更名為君安證券有限公司北京營業部),1997年至1998年8月被告人呂衛東擔任君安證券有限公司北京營業部B股主管兼柜臺主管,負責客戶B股開戶、保證金存取、柜臺單據移交等工作。
1997年9月份股民周某某、孫某某、夏某將人民幣1444640元轉入營業部用于申購張裕B股股票,呂衛東收款后應將上述錢款匯入上海國際業務部,但呂衛東卻存入了自己控制的林某賬戶內用于炒作A股,隨后又通過內部分別轉入呂衛東控制的李某、徐某1賬戶中,于1998年8月24日、25日,分兩次全部提取了現金138萬余元。呂衛東使用營業部在上海國際業務部的備用金堵上了三位客戶資金被調走的缺口,后于8月28日請假外出,公司擔心賬上有問題,專門查了呂衛東所管的業務后發現上述問題,于是向公安機關報案。被告人呂衛東于2019年8月6日主動到案。
林某稱他與呂衛東是大學同學,1998年左右呂衛東向他借身份證,后半個月就還給了他,他問拿身份證干什么,呂衛東說開了個股票賬號,君安證券不讓呂衛東開個人開戶,所以就用別人的身份證開戶。他不炒股也沒有參與過呂衛東炒股,呂衛東也沒有給他好處。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院認為,被告人呂衛東身為公司營業部主管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公司財產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巨大的行為,侵犯了公司的財產所有權,已構成職務侵占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被告人呂衛東具有自首情節,可對其依法減輕處罰。被告人呂衛東的家屬主動退還部分違法所得,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呂衛東自愿認罪認罰,可對其依法從寬處理。一審判處呂衛東有期徒刑四年。責令呂衛東退賠違法所得人民幣一百四十四萬四千六百四十元,發還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證券營業部。
(封面圖來自: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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