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7-11 12:58:40
每經編輯 王月龍
據新華社報道, 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 傅政華涉嫌受賄、徇私枉法 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近日,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傅政華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傅政華,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傅政華利用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長,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司法部部長,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傅政華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情私利,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傅政華一人犯數罪,依法應當數罪并罰。
據高檢網4月21日消息,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傅政華涉嫌受賄、徇私枉法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公開簡歷顯示, 傅政華出生于1955年3月,河北灤縣人,曾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司法部部長、黨組副書記,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等職。
2021年10月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消息,傅政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2年3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布,開除傅政華的黨籍、公職。
編輯|王月龍?杜波
校對|盧祥勇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新華社、高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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