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9 20:54:09
每經AI快訊,記者獲悉,中國證券業協會合規管理與廉潔從業專業委員會近日就《證券公司信息隔離墻制度指引》實施情況開展了調研。調研發現,部分券商在名單管理和跨墻管理方面存在一定問題。
在名單管理方面,少數券商將限制名單的入單時點提前至通過立項之日、簽訂保密協議或進場開展工作孰早的時點(即觀察名單要求),這種做法看似限制名單的管理執行標準更嚴格,但因為限制名單并非保密名單,入單時點過度前移,可能導致內幕信息的泄漏和不當流動。
少數券商仍自行設置了對于已持有自營股票的賣出窗口期,對于在入限制名單前已持有的證券,允許在特定條件下(如入單后數天內)賣出,還有個別券商對入限制名單前已持有的證券不限制賣出。
有券商僅將相應股票列入限制名單,并未限制相應的可轉債、可交債,多數公司未對相關公司的企業債、公司債或其它不具有股票衍生品性質的債券類證券進行限制。
此外,還有券商在名單管理適用子公司的方式是否有效有待研究。
在跨墻管理方面,個別券商在出具投價報告時,以分析師僅在投價報告上簽字并未實際接觸敏感信息為由,“署名分析師”未履行跨墻手續;少數券商跨墻人員履行跨墻手續不及時或不完整。(中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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