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發布 2022-09-06 11:41:33
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近期發布關于全員核酸檢測期間加強人員車輛通行管理的通知,具體包括以下舉措——
一、嚴格通行證管理
市級相關部門、各區(市)縣防疫指揮部要嚴格審核承擔城市基本運行保障、醫療保障和防疫任務、應急運輸的人員及車輛申領資格,從嚴發放《成都市疫情防控應急通行證》(以下簡稱人員通行證)、《成都市疫情防控應急運輸車輛臨時通行證》(以下簡稱車輛通行證),對未嚴格審核發放和違規使用的,將嚴肅追究責任。
二、嚴格社區出入管理
從源頭上嚴格落實“市民非必要不出門,車輛非必要不上路”要求。承擔城市基本運行、醫療保障和防疫任務、應急運輸的市民憑人員通行證、工作證或單位證明以及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可以出入小區。嚴禁無車輛通行證的車輛、人車雙證不符的車輛駛離小區,外出就醫車輛經居住地社區同意后可以出入小區。
三、嚴格交通管理
(一)除救護、消防、公安、搶險救援等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外,其他從事保供應、保民生、保生產和防疫、應急運輸的相關工作車輛憑車輛通行證通行,上路車輛須人車雙證相符,禁止未持有車輛通行證的車輛上路通行。經社區同意的外出就醫車輛可以上路通行。外地來蓉車輛參照執行。
(二)對運輸醫療防控物資、生活必需品、政府儲備物資、郵政快遞等民生物資和農業、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產物資的車輛,嚴格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切實做好貨運物流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2]3號)要求執行,保障重要生產生活和防疫物資高效安全運輸,保持產業鏈供應鏈持續穩定。
(三)在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區域,除保生活、保生產、保防疫等車輛外,其他車輛原則上不出入本行政區域。
(四)對違反通行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
四、強化公交保障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優化公交地鐵運營組織,保障全市地鐵、公交、巡游出租車、共享單車等正常運營。倡導承擔城市基本運行保障、醫療保障和防疫任務的市民(須憑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來(返)蓉人員在完成“入川即檢”后,可持始發地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建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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