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9-29 15:46:31
◎除了創始人,信宇人在招股書中披露的核心技術人員有4位,其中3人均有比亞迪的工作經歷,因此要說信宇人是“比亞迪前員工干出一個IPO”也不為過。
◎進入了寧德時代的“朋友圈”,應該是信宇人此番IPO引人關注的重要原因之一。不過,寧德時代尚未登上信宇人年度前五大客戶名單;此外,截至招股書披露,信宇人擁有對寧德時代的在手訂單金額為2883.53萬元,對于寧德時代而言,這樣的采購訂單算不上大額。
每經記者 吳澤鵬 每經編輯 陳俊杰
22年前,比亞迪的一個組長離職了。當時的比亞迪雖未涉足電動車,但已是消費電池龍頭,因此,組長級別的員工流動大概率不會引起多大注意。只是任誰也不會想到,離職后,這名組長創業成為比亞迪鋰電裝備供應商,并在多年后帶著自己的公司走到了IPO門口。
今年6月底,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宇人)科創板IPO獲得受理,并在7月下旬進入“已問詢”階段,該企業產品主要是鋰離子電池生產設備及關鍵零部件,例如干燥設備、涂布機、輥壓機、分切機等,2019年~2021年營收分別是1.28億元、2.40億元以及5.37億元,收入規模較小,但復合增長率達到104.78%。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除了比亞迪,寧德時代也把信宇人納入“朋友圈”——招股書(申報稿,下同)披露,信宇人擁有頭部企業的在手訂單金額超過2億元,其中比亞迪9054.26萬元,寧德時代2883.53萬元。
但需要說明的是,近幾年信宇人年度大客戶變動較大,其在2021年中標高郵市興區建設有限公司鋰電前段項目,后者便憑一己之力貢獻了當年42.38%的營收,成為新晉第一大客戶。
1998年,24歲的楊志明在本科機械設計與制造專業畢業后便入職了當時的消費電池龍頭比亞迪,不過,僅2年后他便從公司工程機械設計組組長的崗位上離職了,并開始籌備設立信宇人。
2002年8月,信宇人前身深圳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當時,楊志明還有一名合伙人,名為胡大貴,二人各出資25萬元,各持股50%,但后來胡大貴退出了投資,因此在相當長一段時間里,信宇人是楊志明個人獨資企業。
學的是機械,首份工作與電池相關,楊志明自然把目光聚焦在了電池裝備上。目前,信宇人的產品也主要應用于鋰電池制造全流程干燥及涂布、輥壓、分切、自動化裝配等工序。
實際上,信宇人在招股書中披露的核心技術人員有4位,其中3人均有比亞迪的工作經歷,因此要說信宇人是“比亞迪前員工干出一個IPO”并不為過。這4名核心技術人員分別是董事長、總經理楊志明;副總經理、技術總監蔡連賀;產品總監蔡智園以及電氣高級經理吳慶芳,除楊志明外,蔡連賀、吳慶芳均是比亞迪前員工。
蔡連賀在比亞迪待的時間最長,2009年10月,這名“85后”在本科畢業一年后便跳槽至比亞迪,到2018年4月離職,蔡連賀在比亞迪工作近9年,隨后進入信宇人擔任技術總監,去年2月晉升公司副總經理;吳慶芳則是在2010年本科畢業后便進入了比亞迪擔任電氣工程師,到2013年5月跳槽至信宇人任職電氣高級經理。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楊志明和吳慶芳曾就職的單位是比亞迪股份公司,而蔡連賀則是在比亞迪鋰電池公司工作。
招股書披露,楊志明直接持有信宇人39.7%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吳慶芳間接持有信宇人0.1129%股份,蔡連賀間接持股比例為0.0682%;薪酬方面,2021年,楊志明薪酬總額43.26萬元,蔡連賀薪酬59.12萬元,吳慶芳薪酬則是35.18萬元。
圖片來源:攝圖網-500850476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信宇人在招股書中披露,曾與精功科技(SZ002006,股價25.59元,市值116.5億元)在2018年9月21日簽訂一份投資協議,但其中信宇人是“借款方”,而精功科技是“貸款方”,涉及的借款金額是4000萬元,借款期限是2018年9月21日~2019年4月30日。
究竟是投資協議,還是借款合同?信宇人在招股書中未展開說明。帶著這一疑問,記者查詢了精功科技公告才發現,這是一筆雙方約定以可轉債方式進行的投資。
2018年9月22日,精功科技公告披露,精功科技以自有資金先對信宇人提供年化利率為8%、總額4000萬元的借款,若2019年4月30前,投資協議約定轉股條件全部實現,借款轉為精功科技對信宇人的股權投資,若未能全部實現,且有其他處理方式。
雙方約定的條件主要有3個,一是信宇人2018年扣非凈利潤達到3000萬元;二是信宇人2017年、2018年前十大客戶中至少有五名客戶為行業排名前二十的鋰電池廠商,并且前十大客戶中至少有兩名為行業排名前十的鋰電池廠商;三是信宇人2018年度應收賬款周轉率高于投資協議指定的同行業三家上市公司(包括新三板)同期的平均水平。
從約定條件來看,精功科技對信宇人的投資相當謹慎,當時,精功科技還表示,這一投資有利于公司在做好現有主業、保持競爭優勢的同時,充分發揮自身裝備制造能力和產線整合能力,快速切入鋰電設備行業。
顯而易見,這筆可轉債最終未能實現投資目的。2019年7月,精功科技發布公告宣布終止該投資,稱信宇人扣非凈利潤、應收賬款周轉率等考核指標未能達到約定的轉股條件,且結合鋰電設備行業目前市場環境、發展趨勢等因素,決定終止投資。8月6日,精功科技收到4000萬元借款本金及257.75萬元的利息。
需要說明的是,這一投資的終止,除了信宇人未能完成約定條件外,實際也與精功科技自身財務管理有關。在2019年報中,精功科技坦承,當年控股股東啟動司法破產重組,疊加市場形勢持續惡化等諸多不利因素的影響,公司在經營、業務和管理方面均受到很大的沖擊,“為保持公司的持續穩定發展,2019年公司收縮對外投資”。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投資不成雖獲得了兩百余萬元的利息,但精功科技也被浙江證監局指出,未在2019年4月30日及時披露投資合同進展,未說明是否達成轉股條件,因此存在未及時披露重大交易進展的情形,并收到了監管措施決定書。
精功科技對信宇人的投資歷史,還“暴露”了信宇人業績波動的往事。
從信宇人的招股書看,其2019年~2021年營收規模穩步增長,營收復合增長率達到104.78%。但再把時間線拉長,情況有所變化。前述精功科技投資公告中有披露,信宇人2017年營收2.57億元,凈利潤893.33萬元(經審計),2018年1月~7月營收1.15億元,凈利潤1869.26萬元(未經審計)。
而根據招股書,2019年,信宇人營收1.28億元,凈利潤為虧損2587.74萬元,與前兩年情況相比,出現重大變化;2020年,信宇人營業收入2.4億元,也趕不上2017年的收入規模。
報告期內營收規模大幅增長的信宇人,也出現了年度大客戶波動較大的情形。記者注意到,信宇人2019年前五大客戶中,沒有一家在2020年進入前五大客戶名單,而2020年前五大客戶中,也只有比亞迪再次成為2021年前五大客戶。
從收入上看,2019年前出現大幅變動;從客戶分析,年度大客戶波動之劇已可見一斑。這些是否意味著在客戶穩定性和業務持續性方面存在一定風險?記者就此問題通過郵件及電話聯系了信宇人,但截至發稿尚未得到回復。
進入了寧德時代的“朋友圈”,應該是信宇人此番IPO引人關注的重要原因之一。不過,寧德時代尚未登上信宇人年度前五大客戶名單;此外,截至招股書披露,信宇人擁有對寧德時代的在手訂單金額為2883.53萬元,對于寧德時代而言,這樣的采購訂單算不上大額。
信宇人在招股書中也未對與寧德時代的交易往來有過多介紹,僅表示現階段已與寧德時代等多家國內知名動力鋰電廠商進行合作。
兩次進入年度大客戶名單的比亞迪,才是信宇人的“實力伙伴”,2020年、2021年對應銷售額分別是1554.71萬元、2543.54萬元,此外在手訂單金額為9054.26萬元。
據了解,鋰離子電池的生產工藝大致可分為極片制作、電芯組裝、電池檢測封裝三個工序段,鋰電設備由此可分為前段極片制作設備、中段電芯組裝設備和后段電池檢測封裝設備。除生產電池本身所用材料之外,生產設備的精度、穩定性等,也直接影響到鋰離子電池產品的性能。
信宇人在招股書中介紹稱,從價值量來看,鋰離子電池生產前段、中段、后段設備成本占比分別為 35%、35%、30%。在前段設備中,涂布機價值量占比最高,是前段的核心設備,也是鋰電設備行業的核心設備之一;此外除水作為保證電池壽命的根本,在極片制作、電芯制作的涂布、注液等工藝環節均涉及,在產業鏈中具有重要地位。
信宇人的核心產品便是鋰電干燥設備及涂布設備。2019年,這兩項產品收入合計占比超過90%,2020年開始,其鋰電輥壓、分切設備以及其它產品收入增長較大,干燥設備及涂布設備的銷售占比這才有所降低。2021年,這兩大產品收入占比接近60%。
信宇人在招股書中介紹,公司主要產品為非標準化產品,需根據客戶要求定制化生產,因此各產品各年度產銷情況有所不同。
非標定制也給信宇人在生產管理上帶來一定困擾。在介紹公司的產能利用率情況時,信宇人表示,不同設備之間的體積大小、工藝技術難度和零件數量等均差異較大,無法按照產品的臺數來衡量公司的產能利用率,因此,公司以組裝和調試等環節的工時利用來說明產能利用情況,據此計算出的產能利用率均超過100%,公司有擴充產能的需求。
需要說明的是,信宇人計算理論工時是以每天工作8小時*每月工作天數計算,組裝和調試員工利用率約在120%左右。因此,若增加對應比例的員工,或員工增加對應比例的工作時長,公司是否仍有擴充產能的需求?換句話說,若只用工時來衡量公司的產能利用率,是否意味著增加工時即可緩解產能壓力?記者也就這一問題咨詢信宇人,但同樣未能得到回復。
實際上,生產能力還與公司的廠房面積等因素密切有關,同行或許可以提供參考:利元亨(SZ688499,股價218元,市值191.8億元)是信宇人所列示的可比公司之一,該企業同樣表示,定制化大小不一的生產設備,無法計算標準產能。因此,該企業是以出貨規模(即當期在廠內完成生產組裝產品對應的訂單額)作為產能的替代指標。
2021年,利元亨營業收入23.31億元。2022年上半年,利元亨的出貨規模為19.69億元,其預計2022年全年出貨規模51.17億元。利元亨在回復交易所關于“募投項目產能能否充分消化”問題時介紹,截至2022年7月末的在手訂單(不含稅)達到了64.79億元。
信宇人方面未有“出貨規模”的介紹。但記者查詢到,截至招股書簽署日,其擁有頭部企業(共5家)在手訂單金額僅為2.31億元,截至2021年底的合同負債1.16億元,這兩項指標金額均遠低于2021年營業收入5.3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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