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6 15:02:04
12月16日,記者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查詢發現,長興縣市場監管局8日對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據了解,該公司7月印制黃桃包裝盒1580只,盒上印有綠色食品證明商標字樣及圖標,側面印制“果大、肉厚、色黃、味香、富含維生素C和多種微量元素,有降血糖、血脂、延緩衰老、提高免疫力等功效,堪稱保健養生之上品佳果”。
“這些文字是當事人在網上搜來的,不能提供相關依據。”縣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綠色食品標志是證明商標,如未獲得使用證書,在產品上隨意印“綠色食品”商標屬違法行為。至市場監管部門現場檢查,該公司使用包裝盒415只,當事人稱零售價60元/盒,團購價50元/盒,因未建臺賬無法確定具體所得。市場監管部門認為,該公司的行為已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依據《廣告法》和《商標法》,對其作出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剩余包裝盒、罰款1.66萬元的行政處罰。(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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