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7-21 22:04:09
每經記者 陳晨 每經編輯 肖芮冬
7月21日,證監會披露了財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設立申請反饋意見,要求財信證券、財信信托對八大反饋意見提供書面回復。
每經記者注意到,根據申請材料,財信證券、財信信托對財信基金的支持表現為“具有豐富的公募REITs經驗和資源”,但監管此次反饋意見卻指出,財信證券、財信信托并未開展過公募REITs業務,何談豐富經驗一說?
此外,監管反饋意見還對財信基金擬任高管提出相關疑問,如擬任總經理在基金公司任職期間曾被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因而要求財信證券和財信信托對財信基金擬任總經理的勝任能力進行審慎評估。
2022年12月,財信證券、財信信托遞交的申請設立財信基金相關材料獲證監會接收。如今,證監會披露了對設立財信基金的申請反饋意見。
根據申請材料,財信證券、財信信托在董事會議案中將公募REITs業務作為財信基金未來開展業務的重點領域,且財信證券、財信信托對財信基金綜合競爭力提供支持的總體安排也主要基于財信證券、財信信托“具有豐富的公募REITs經驗和資源”。
然而,也就是這句表述引起了證監會的注意。記者注意到,證監會反饋意見提出,首先是財信基金在成立初期尚不具備開展公募REITs業務的資格條件,未來是否符合公募REITs業務資格條件尚不確定。更重要的是,財信證券、財信信托并未開展過公募REITs業務,因此,關于“具有豐富的公募REITs經驗和資源”的表述與實際不符。
因此,反饋意見要求財信證券補充聯合財信信托設立基金公司的考慮與必要性,補充說明ABS業務開展與風險情況,財信信托補充說明業務合規性及風險情況。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論證財信基金展業規劃,以及財信證券、財信信托如何支持財信基金提升綜合競爭力。
此外,反饋意見還要求,就財信基金未來開展公募業務、私募業務與財信證券、財信信托開展資產管理業務之間如何防范利益沖突與輸送進行說明。
記者進一步發現,此次反饋意見中,更多的是對于財信基金擬任高管情況的關注。反饋意見提出,根據申請材料,財信基金擬任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現任財信證券副總裁,分管另類投資子公司、私募子公司,補充論證其在財信證券任職是否與在財信基金任職存在利益沖突,如是,提供具體的防范措施。
記者根據財信證券2023年3月披露的首發招股書申報稿發現,財信證券共有4名副總裁,其中副總裁龍海彧自2021年5月至今,兼任惠和基金(財信證券私募子公司)執行董事;另外,從其簡歷來看,龍海彧也曾在惠和投資(財信證券另類投資子公司)任職。
除了擬任董事長外,反饋意見還關注到擬任總經理和擬任督察長情況。反饋意見提出,財信基金擬任總經理在基金公司任職期間,因“合規意識淡薄,未能嚴格執行公司投資授權管理制度”被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另一方面,其任職證券公司期間,僅擔任過證券公司深圳分公司副總經理、固定收益總部總經理。需要財信證券、財信信托提供其離任基金公司的離任審計報告,并結合監管措施情況、證券公司任職期間的職務、業績就其擬擔任財信基金相應職務的勝任能力進行審慎評估。
另外,根據申請材料,財信基金擬任督察長涉及資產管理工作的履歷主要是2015年6月至2022年7月,先后在3家基金公司任職。需要財信證券、財信信托結合其在上述公司任職期間公司經營及合規誠信情況,就其擬擔任財信基金督察長的勝任能力進行論證說明。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22356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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