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5 18:46:12
每經AI快訊,12月15日,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制訂的《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傮w上延續了上一輪政策安排,對個人用戶和單位用戶購買新能源汽車繼續給予免費專用牌照額度支持。具體有以下三處修訂:
一是調整部分個人用戶的申領要求。對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來滬人員,由上一輪政策要求“申請之日前24個月內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滿12個月”,調整為“申請之日前36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
二是調整申請個人擁有車輛條件,由上一輪政策要求“個人名下沒有使用本市專用牌照額度登記的新能源汽車”,調整為申請人名下既“無使用本市專用牌照額度登記的新能源汽車”,也“無非營業性客車額度證明”,還“無使用非營業性客車額度注冊登記的機動車(不含摩托車)”,通俗地講,就是要求個人名下“既無新能源車,也無燃油車(滬C號段車輛除外)”。
三是調整單位用戶申領要求。對單位用戶申領新能源汽車牌照,在上一輪政策要求“信用狀況良好”基礎上,增加“在本市繳納的職工社會保險人數超過5人,或者單位自申請之日前1年在本市連續繳納稅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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