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2-30 14:45:09
每經記者 謝振宇 每經實習記者 王東盛 每經編輯 梁梟
12月29日,卓郎智能(SH600545,股價2.69元,市值48億元)公告披露,公司于當日收到了中國證監會新疆監管局(以下簡稱新疆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公司存在兩項違法事實。
一是公司2019年至2021年存在非經營資金往來關聯交易未如實披露的情形。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卓郎智能控股子公司卓郎智能機械有限公司、卓郎(江蘇)紡織機械有限公司直接或間接通過常州市金壇區金晟紙業有限公司、常州金壇卓亞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等第三方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公司發生資金往來的關聯交易。
其中,2019年卓郎智能向關聯方借出資金發生額累計約3.23億元,2020年和2021年卓郎智能向關聯方借入資金發生額累計約14.95億元。卓郎智能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且未按規定在對應年份的定期報告中披露上述關聯交易,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二是卓郎智能2021年和2022年存在關聯關系及關聯方應收賬款未如實披露的情形。
江蘇金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昇實業)為卓郎智能控股股東。2021年10月15日,新疆福滿源智紡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福滿源)實際控制人鄭某清將其持有的92%的股權轉讓給金晟紙業。經查明,金昇實業自2021年10月15日起控制了新疆福滿源的資金、經營、購銷、人員等方面,根據相關規定應當認定為關聯方。
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末,卓郎智能應收新疆福滿源貨款期末余額分別約9.14億元、9.11億元,該應收賬款也相應構成關聯方經營性應收款。而卓郎智能未在對應年份的年報中披露與新疆福滿源存在關聯關系及應收賬款性質,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新疆證監局認為,公司上述行為及相關責任人構成違法行為,決定對卓郎智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潘雪平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80萬元罰款,作為實際控制人處以120萬元罰款;對董事會秘書曾正平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監事會主席張月平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