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1-05 21:21:42
2023年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包括總局機關、省局和分局)共披露955張罰單,數量上在全年位居第二。其中,總局機關和省局級(含計劃單列市局)的罰單數均是全年最多。
郵儲銀行研究員婁飛鵬表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需要強化金融監管,讓監管“長牙帶刺”。目前我國金融領域仍然有不少風險隱患,在個別領域較為突出,后續需要嚴格的金融監管來化解風險,消除隱患。
每經記者 張宏 每經編輯 張益銘
12月2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機關掛出26張罰單,罰款金額總計5433萬元?!睹咳战洕侣劇酚浾呤崂?023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行政處罰信息發現,12月對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頻率和稽查力度呈現出明顯的增強態勢。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2023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行政處罰信息發現,進入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機關及省局級(含計劃單列市局)對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頻率和稽查力度呈現出明顯的增強態勢。
總體上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包括總局機關、省局和分局)12月共披露955張罰單,數量上在全年位居第二。其中,總局機關和省局級(含計劃單列市局)的罰單數均是全年最多。
具體來看,2023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機關共披露89張罰單,其中2月、8月、12月較多,分別為21張、10張、51張,4月、6月、9月、11月未披露罰單。單日罰單數量超過10張的分別為2月17日19張、12月1日22張、12月29日26張。12月共披露51張罰單,占全年罰單數量的57%,2022年同期未披露罰單。
省局級(含計劃單列市局)12月共披露罰單350張,其中90張在最后一個工作日掛出,超過全月罰單數量的四分之一。單日罰單數量超過30張的分別為12月1日33張、12月15日48張、12月22日50張。2022年12月同期罰單數量206張,今年同比增加69.9%,去年最后一個工作日單日罰單數量為19張。前11個月中,1月、6月罰單數量較多,分別為264張、319張,其余月份未超過240張。
分局級12月罰單數量554張,同比減少18.29%,環比增加47.34%。1月、7月、12月罰單數量較多,分別為913張、583張、553張。
為何年末監管密集發布處罰信息?郵儲銀行研究員婁飛鵬在接受每經記者采訪時表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需要強化金融監管,讓監管“長牙帶刺”。目前我國金融領域仍然有不少風險隱患,在個別領域較為突出,后續需要嚴格的金融監管來化解風險,消除隱患。
一位銀行業人士在談及年末最后一個工作日的罰單數量時,對每經記者說道,“單日內掛出這么多罰單不是很常見,”他分析,集中公布罰單有兩方面原因,“第一,不排除總局成立后有一些重點領域集中部署、集中出結果的可能;第二,借此,可以向市場傳遞嚴監管的信號。”
該人士進一步表示,2023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成立,同時伴隨配套金融監管政策的調整,我國金融監管理念在不斷提升。具體來說,監管理念的轉變主要體現在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上的相關表述,以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成立后我們看到總局功能定位包括“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維護金融業合法、穩健運行”等等。
那么,要將金融監管理念的提升轉化為金融監管效能的提升,轉化為防控風險的實際效果,就需要強化金融監管的檢查執法,維持嚴監管的基調,讓金融監管真正“長牙帶刺”。
該人士分析,下一階段,嚴監管的基調不會變,會在很長一段時間維持“長牙帶刺”的特征。
每經記者注意到,“讓金融監管真正‘長牙帶刺’。”是12月1日《求是》刊發的署名為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文章中的一句話。
文章指出,必須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金融工作的主要任務之一。要完善金融監管體制機制,實現金融監管全覆蓋,堅決做到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業必須管風險、建立健全兜底機制,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切實解決監管“寬松軟”問題,努力做到監管一貫到底、一嚴到底、一查到底,讓金融監管真正“長牙帶刺”。持續加強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不斷提升監管專業性、權威性和透明度。壓實監管責任,加強中央與地方監管協同,健全監督問責機制,加大監管問責力度,強化“對監管的監管”。
12月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黨委書記李云澤接受媒體采訪,回應如何進一步提升監管質效時表示,下一步,要緊緊圍繞強監管嚴監管,堅決做到“長牙帶刺”,持續提升監管的前瞻性、精準性、有效性和協同性。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五大監管”。嚴格執法敢于亮劍,聚焦“關鍵事”“關鍵人”“關鍵行為”,把板子真正打準、打痛。
更早一些,“長牙帶刺”出現在11月初證監會召開的稽查辦案表彰獎勵會上,會議強調,“活躍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必須堅持“零容忍”執法不動搖、不松懈,稽查執法要“長牙帶刺”。
為何要強調“嚴監管”?12月29日的處罰信息有何特點?類似違法違規行為對金融市場有何不良影響?
對此,婁飛鵬表示,12月29日公布的處罰信息,總體來看,主要是針對資管機構業務或者管理方面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通過違法違規的方式發展業務,不僅埋下風險隱患,而且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因此需要嚴格查處。
嚴監管落實在對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頻率和稽查力度上。綜合來看,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呈現出一個特征,即對涉及違法違規的機構、責任人均予以處罰。對金融市場參與者來說,有何警示意義?
婁飛鵬表示,責任和處罰直接到人,這樣更有助于減少違規行為。
上述銀行業人士表示,對違法違規的機構及責任人均予以處罰是目前的一個通行做法,也是非常行之有效的做法。“雙罰”會促使金融機構決策者及相關業務人員,既要從自身經濟利益、職業發展通道的角度出發,也要從金融機構的經濟利益、聲譽風險出發,綜合考量這項業務是不是應該做。督促全員強化合規創造價值的理念,更加審慎地把握合規邊界,使得金融機構整體上回歸審慎經營的作風。
“對金融市場的參與者來說,要不斷做到學規、知規、用規、守規,心中要有清晰的合規邊界,并且嚴格地遵守這一合規邊界。”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21131444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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