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1-14 22:10:09
每經記者 陳晨 每經編輯 肖芮冬
近期,有頭部券商發布了調整融資融券負債償還規則的通知。根據通知,公司決定禁止融資買入證券用于償還融券負債,即信用賬戶中現券持倉少于融資合約數量時不允許現券還券。本次調整自2024年1月15日起生效。
關于其目的,上述通知表示,是為了加強風險管理,防范兩融業務風險。不過,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此舉是該券商為了響應風險管理及繞標套現等不當交易的要求。
“用融資買入的股票去還券,會只剩下融資負債與自由支配的現金,變相地達到了取現的目的,所以現在出了限制政策。”上述頭部券商投資顧問向記者說道。
對此,有業內人士認為,與傳統業務相比,開展信用業務伴隨著較大的風險暴露,響應監管優化制度規則、促進兩融業務合規有序發展的號召,能夠有效預防風險事件突發對行業的沖擊。
防范風險是證券公司開展業務的根本紅線,融資融券業務逐步走向規范化發展是大趨勢。 視覺中國圖
規避股東繞道減持套利
什么是“兩融套現”?“兩融套現”是指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交易套取資金,以實現購買非標的證券(即“繞標”)或融資轉出信用賬戶(即“融資”)等非正常交易目的。“兩融套現”本質上屬于投資者刻意規避監管、違背業務本源的行為。
據悉,出于防范風險考慮,現行兩融業務規則對交易標的、資金用途均有明確限制,在交易標的上,兩融標的不得超出交易所規定的范圍;在資金用途上,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融資買入的證券所得價款,應先償還其融資欠款。
上海某券商戰略負責人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禁止融資買入證券用于償還融券負債,信用賬戶中現券持倉少于融資合約數量時不允許現券還券,實際上是證券公司關于優化兩融業務管理的踐行,是為了防止投資者利用融資買入證券償還融券負債方式進行不合理套現,規避公司股東繞道減持套利;同時,兩融業務準入門檻較高,一般投資者參與可能性小,補足兩融業務不正當套利窗口亦是對‘三公’原則的落實。”
記者了解到,實踐中,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將套現資金用于償還股票質押融資債務,將質押融資負債轉換為兩融負債,一方面實現融資加杠桿的目的,另一方面規避了上市公司股押到特定比例的信息披露義務。在市場出現較大波動時,兩融擔保品價值波動的風險可能與股票質押風險相互傳染。
有非銀分析師認為,一般兩融的風險都會隨著市場低迷時間拉長而逐步暴露,市場低迷已經延續較長時間,如果市場環境沒有明顯改善,后面暴露出的問題可能越來越多。
近期對兩融關注度頗高
據記者觀察,近段時間市場對于兩融的關注度頗高。對此,上述上海某券商戰略負責人認為,防范風險是證券公司開展業務的根本紅線,融資融券業務逐步走向規范化發展是大趨勢。此前根據兩融相關新規要求,證券公司陸續修訂融資融券合同,下調融資保證金比率、降低融券賣出杠桿率、階段性收緊融券及差異化規范戰投出借等,均是為了更好地發揮融券的逆周期調節作用。
記者了解到,2023年10月14日,“滬深北”交易所發布《關于優化融券交易和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相關安排的通知》,明確:“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戰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讓的大股東或者特定股東減持股份等有轉讓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內,投資者及其關聯方不得融券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進一步完善了“限售股不得融券”的要求。同時要求證券公司應當按照穿透原則核查投資者情況,對投資者的相關交易行為進行前端控制,嚴禁參與違規或為違規提供便利。
此后,各家券商紛紛抓緊完善系統,加強業務管控。2023年12月27日,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融券新規落實情況答記者問時表示,整體來看,多數證券公司在落實新規要求上基本到位,但現場檢查也發現個別證券公司存在關聯方核查不夠深入等問題。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按照中央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全面強化穿透式監管,壓實證券公司責任,督促證券公司按照“看不清,不展業”的要求,加強對客戶交易行為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嚴禁參與違規或為違規提供便利,切實提高業務水平。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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