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1-19 15:26:28
◎本期數據顯示,生態環境領域違法違規等風險信息共關聯到10家上市公司。其中,5家屬于國資控制的企業?!睹咳战洕侣劇酚浾呤崂戆l現,10家上市公司背后有120.88萬戶的股東,投資標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每經記者 劉志遠 每經編輯 陳俊杰
排放污水中總磷濃度平均值超標,兗礦能源(600188.SH,股價20.98元,市值1560.78億元)控股公司被罰45萬元;排水超過國家相關污水排放標準,洪城環境(600461.SH,股價8.94元,市值101.9億元)控股公司收到20萬元罰單??
2024年1月第三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環境保護與信披責任亮起了紅燈?且看A股綠色周報第145期。
每日經濟新聞聯合環保領域知名NGO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個?。▍^、市)、337個地級市政府發布的環境質量、環境排放和污染源監管記錄等權威數據來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國數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數萬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參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環境信息數據,發布“A股綠色周報”,旨在借助環境數據庫及專業解析、傳播能力,讓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的環境信息更加陽光透明。
根據1月第三周收集到的數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共有10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環境風險。
在企業管理能力、財務狀況、行業競爭等因素之外,環境風險日漸成為上市公司重要的經營風險之一。環境風險關乎企業發展,也關乎企業形象。
環境風險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況(1月第三周)
本期數據顯示,生態環境領域違法違規等風險信息共關聯到10家上市公司。其中,5家屬于國資控制的企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10家上市公司背后有120.88萬戶的股東,投資標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本期數據中,兗礦能源全資子公司兗州煤業榆林能化有限公司因排放污水中總磷濃度平均值超標,被榆林市生態環境局罰款45萬元。
文號為“陜K環罰〔2024〕4號”的處罰書顯示,“該公司2023年9月27日、28日總磷濃度平均值分別為0.64mg/L和1.25mg/L,最高超標1.5倍;日排水量分別為2290.38噸和2529.19噸,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水污染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二)項,被榆林市生態環境局罰款45萬元。
1月1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兗礦能源,接線人員表示,該則處罰的相關情況將會在定期報告中披露。
此外,興業科技(002674.SZ,股價11.46元,市值33.45億元)因超標排放水污染物被福建省泉州市晉江生態環境局罰款13.8574萬元。
信用中國收錄文號為“閩泉環罰﹝2024﹞37號”的處罰書顯示,因“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法》第八十三條,興業科技被福建省泉州市晉江生態環境局罰款13.8574萬元。
1月17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興業科技,接線人員表示,該則處罰的相關情況將在定期報告中披露,目前,針對處罰提出的問題公司也已經進行了相應的整改。
本期數據中,1家上市公司及3家上市公司控股公司因超標排放水污染物被處罰,涉及20.72萬戶股東。
其中,洪城環境控股公司溫州清波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溫州清波)因排水超過國家相關污水排放標準,被溫州市生態環境局罰款20萬元。
文號為“溫環鹿罰〔2024〕2號”的處罰書顯示,2023年8月15日,因上級考核需要,溫州市生態環境局對溫州清波進行執法監測,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有運行,現場對標準排放口(廢水總排放口)排放的廢水進行規范采樣,監測結果表明,排放廢水中的糞大腸菌群數為1.1*104個/L,超過國家《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中一級標準A標準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2023年9月25日對溫州清波的環境違法行為予以立案調查。現已查明,溫州清波位于溫州鹿城輕工產業園區為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許可證規定廢水執行國家《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和浙江省《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溫州生態環境局責令溫州清波改正超過許可排放濃度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并決定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經溫州生態環境局復查,溫州鹿城輕工產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排放的廢水已符合許可的排放濃度。
此外,華能國際(600011.SH,股價8.18元,市值1284.1億元)控股公司華能嘉祥發電有限公司(嘉祥發電)因部分廢水通過稀釋后排入河流,被濟寧市生態環境局罰款24.0625萬元。
文號為“濟環罰字﹝2024﹞1號”的處罰書顯示,“通過查閱該(單位)循環冷卻水反滲透設施中控運行數據發現,自2023年8月28日至9月26日以來該系統共開啟4次,每次開啟時長約2小時,其余時段未開啟運行,無法滿足日廢水排放量5000噸的處理需求,部分廢水通過稀釋后經總排口排入老韓溝進入老趙王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被濟寧市生態環境局罰款24.0625萬元。
處罰書顯示,2023年11月22日,濟寧市生態環境局對嘉祥發電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嘉祥發電于規定期限內向濟寧市生態環境局提出聽證申請,濟寧市生態環境局決定不予采納公司的聽證意見,對嘉祥發電本次違法行為維持原擬做出的行政處罰,處罰款24.0625萬元,并移交公安部門立案查處。同時,嘉祥發電如不服本次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1月1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嘉祥發電,接線人員表示,相應的整改行動正在進行,暫不了解是否會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近年來,隨著ESG(環境、社會責任及管治)投資理念逐步升溫,投資者越來越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上市公司財務投資和戰略投資的環境責任也應受到重視,因此直接或間接參股企業環境數據被納入A股綠色報告項目數據庫。
需要說明的是,環境信息數據的公開均有賴于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水平的不斷提升。從2008年《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到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章專章確立“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信息公開從制度建設上得到保障。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信息、完善公眾參與程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編寫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指數(PITI)報告》也指出,環境信息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逐漸成為政府和社會公認的原則。
如對本項目環境數據存在疑問,或需就榜單涉及環境問題進行溝通反饋,請聯系蔚藍地圖。
(實習生鄧宇瀚、王可欣、劉笑塵、李庚堯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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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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