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2-24 15:15:43
◎因趙繼增再次就與超華科技實際控制人梁健鋒的借款糾紛起訴至深圳中院,經法院審理,案件一審有了判決結果。法院判決梁健鋒向原告趙繼增償還借款本金1.88億元及對應利息;超華科技以被告梁健鋒上述債務當中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為限,向趙繼增承擔賠償責任。
每經記者 陳鵬麗 每經編輯 文多
2月23日晚,超華科技(SZ002288,股價2.96元,市值27.58億元)發布公告稱,因趙繼增再次就與超華科技實際控制人梁健鋒借款糾紛起訴至深圳中院,經法院審理,案件一審有了判決結果。近日公司收到一審判決書,法院判決梁健鋒向原告趙繼增償還借款本金1.88億元及對應利息;超華科技以被告梁健鋒上述債務當中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為限,向趙繼增承擔賠償責任。
超華科技在公告中強調,因一審判決支持原告趙繼增部分訴訟請求,公司目前已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案件處于上訴階段,對業績具體數據影響尚無法判斷,最終實際影響以法院終審判決為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2017年6月,趙繼增與梁健鋒、馮彪、超華科技簽署《借款合同》,約定由趙繼增提供給梁健鋒2億元借款,期限一年,到期還本付息,馮彪、超華科技作為保證人對梁健鋒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擔任責任。
2021年,趙繼增便曾就與梁健鋒的借款糾紛起訴至深圳中院,超華科技作為共同被告。當時,案件涉及金額合計3.07億元。法院一審駁回趙繼增的起訴,趙繼增不服,上訴至廣東高院。2022年8月,廣東高院作出二審終審判決,駁回趙繼增上訴,維持原裁定。
記者獲悉,超華科技曾在2022年2月19日的公告中對該起2億元借款糾紛案表示:借款事項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梁健鋒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公司未對借款事項提供連帶擔保。因梁健鋒個人行為疏忽而未充分從上市公司規范治理、信息披露角度全面綜合考慮,在公司被連帶訴訟后,未及時通知上市公司履行披露義務,從而導致信息披露不及時。
2022年8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具終審判決后,趙繼增并未放棄。時隔一年半后,今年2月23日,超華科技再次公布該2億元借款糾紛的新進展。因截至2022年12月1日,上述2億元借款仍有本金、違約金、部分利息尚未償還。趙繼增再向深圳中院提起訴訟,并且一審結果已于今年1月8日作出。
這次起訴,趙繼增請求法院判令:梁健鋒償還趙繼增借款本金2億元及對應利息;梁健鋒向趙繼增支付違約金4000萬元及逾期還款違約金;梁健鋒向趙繼增支付律師費600萬元;梁健鋒承擔本案件受理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馮彪、超華科技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今年1月,深圳中院一審判決:梁健鋒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趙繼增償還借款本金1.88億元及對應利息;超華科技以梁健鋒上述債務當中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為限,向趙繼增承擔賠償責任;駁回原告趙繼增的其他訴訟請求。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法院一審判決1月8日作出,但超華科技卻在2月23日對外披露訴訟進展。同時,趙繼增后來再就與梁健鋒借款糾紛起訴至深圳中院,超華科技也未單獨作出公告,僅在超華科技2023半年度報告中透露,2023年2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2023)粵03財保1號民事裁定書,根據裁定內容進行訴前財產保全。
記者還獲悉,受趙繼增與梁健鋒的借款糾紛影響,超華科技2021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后來二審法院駁回趙繼增上訴,公司2021年度審計報告中保留意見所涉事項的影響才得以消除。
今年1月25日超華科技透露,因甘肅長達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梁健鋒、梁俊豐等存在金融不良資產追償權糾紛訴訟,法院根據判決在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對梁健鋒持有的超華科技1.02億股證券、梁俊豐持有的超華科技2271.1萬股證券進行拍賣以償還債務。蘭州中院今年1月22日至23日曾在平臺拍賣梁健鋒持有的5000萬股公司股票,但拍賣標的因無人報名競拍而流拍。
截至2月23日,超華科技發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事項16宗,涉及總金額合計8931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的6.71%。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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