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2-28 21:38:18
每經記者 孔澤思 每經編輯 張海妮
2月28日晚間,太辰光(300570.SZ,股價37.24元,市值85.65億元)發布公告稱,公司股東張映華和鄭余濱近日收到深圳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因違規減持公司股票,兩人被處以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
深圳證監局表示,張映華、鄭余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太辰光5%以上的股份。張映華于2023年5月26日減持公司股份50萬股,減持股份數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0.2174%,導致其與一致行動人3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合計減持股數占公司總股本比例超過1%,且其未在股份變動減少1%時通知公司進行公告。
此外,張映華、鄭余濱在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間,均有超出減持計劃的減持行為,且未在超出股份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
鑒于上述行為違反了多條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張映華、鄭余濱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
太辰光公告中對超計劃減持行為進行了說明:張映華、鄭余濱在減持過程中計算失誤,完成交易后才發現,無法進行撤單操作,導致實際減持數量超過原計劃減持數量。受“短線交易”法規的限制,上述股東不能反向操作將超量減持的股份購回。
太辰光表示,張映華、鄭余濱已對上述超計劃減持進行了反省,并承諾在未來6個月內,分別購回超計劃減持的公司股份,購回均價低于原減持均價而產生的收益歸公司所有(如有)。
對于一致行動人3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合計減持股份數占公司總股本比例超過1%的行為,太辰光在公告中表示,具體超出減持數量為37.1832萬股,當事股東也將在未來6個月內購回,購回均價低于原減持均價而產生的收益歸公司所有(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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