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9-19 23:14:39
每經記者 彭斐 每經編輯 魏官紅
9月19日晚間,聯創股份(SZ300343,股價4.12元,市值44.04億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洪國收到山東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李洪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103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經查,李洪國作為聯創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存在信息披露違規問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李洪國的違規問題,均與其個人未將相關信息告知上市公司有關。
2016年4月,聯創股份以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方式收購上海激創廣告有限公司和上海麟動市場營銷策劃有限公司100%股權時,李洪國與股份認購方的相關出資人簽署了《差額補足協議書》,但其未及時將該信息告知公司,導致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三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
2021年10月,山東泰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泰仁)以1.28億元價款購買聯創股份子公司上海趣閱數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趣閱)100%股權,李洪國就上海趣閱能夠及時回收應收賬款為山東泰仁提供了擔保,但李洪國未將該信息告知公司,導致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九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山東證監局決定對李洪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聯創股份公告顯示,李洪國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視警示函中指出的問題,就相關問題引以為戒,吸取教訓,將加強證券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學習,進一步強化合規和自律意識,積極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41933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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