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1-26 18:51:36
1月26日,杉杉股份公告稱控股股東杉杉集團于1月23日收到鄞州法院《通知書》,建行、鄞州農商行、興業銀行3家銀行于1月21日向鄞州法院申請對杉杉集團進行重整。杉杉集團如對申請有異議,應在7日內書面提出。鄞州法院定于2月7日召開重整聽證會,杉杉集團將派員出席。截至公告披露日,杉杉集團持有杉杉股份7.82億股,占總股本34.71%。杉杉股份表示,控股股東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公司生產經營正常,本次事項目前未造成重大實質影響。杉杉集團相關負責人稱,重整不涉及上市公司,公司有信心、決心保障全體債權人和投資者合法權益。相關金融機構將支持杉杉股份穩定與發展。
每經編輯 方奕奕
每經記者 黃鑫磊
1月26日,杉杉股份(SH600884,股價7.26元,市值163.60億元)公告稱,公司于近日獲悉控股股東杉杉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杉杉集團”)于1月23日收到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鄞州法院”)的《通知書》((2025)浙0212破申8號)。
《通知書》載明,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分行、寧波鄞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穿支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于1月21日向鄞州法院申請對杉杉集團進行重整。
根據有關規定,杉杉集團如對申請有異議,應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向鄞州法院書面提出并附相關證據材料。鄞州法院定于2月7日召開重整聽證會,杉杉集團將根據《通知書》要求委派相關人員出席。
公告顯示,截止披露日,杉杉集團持有杉杉股份7.82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4.71%;杉杉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11.38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0.51%。
杉杉股份對此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東不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獨立完整的業務及自主經營能力,公司與控股股東在資產、業務、財務等方面均保持獨立。目前公司生產經營一切正常,本次事項目前未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實質影響,后續無論控股股東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公司將持續努力做好各項經營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穩健經營。
杉杉股份還提示稱,根據相關司法實踐,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交重整申請后,還可能會經歷人民法院裁定企業進入重整、指定重整管理人、批準企業重整計劃等程序。杉杉集團的相關債權人已向鄞州法院遞交對杉杉集團進行重整的申請,但該重整申請能否被鄞州法院裁定受理,后續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1月26日,杉杉集團相關負責人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重整是市場化、法治化化解風險的有效方式,杉杉集團有信心、有決心在各級政府和金融機構的指導幫扶下,積極應對,全力保障全體債權人和投資者合法權益。本次重整不涉及上市公司,杉杉股份具有獨立性。最近的相關會議明確,相關金融機構將全力支持杉杉股份的穩定與發展,保上市公司,保產業,確保負極板料、偏光片兩大產業鏈中重要企業的穩定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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